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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2015年12月通辽市卫生系统招聘164工作人员公告 (二)
根据《通辽市201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总体方案》,制定通辽市2015年卫生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部分旗县市区卫生系统计划公开招聘164名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详情请阅读《通辽市201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招聘岗位表》,见附件)。本次公开招聘确定一定比例的岗位用于定向招聘在通辽市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生、农村牧区科技服务员和大学生退役士兵(以下统称“项目人员”);确定一定比例的岗位定向招聘蒙汉兼通人员(蒙古语授课高校毕业生)。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是指:选聘高校毕业生到嘎查村任职工作、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高校毕业生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面向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选拔储备高校毕业生计划、纳入旗县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日常管理的“储备人才”。 科技服务员是指:按照《通辽市选派农村牧区科技服务员工作的实施方案》(通党办字[2011]103号)规定,从高校毕业生中选派的农村牧区科技服务员。 大学生退役士兵是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在公开招聘报名开始日前已退役的士兵。 蒙汉兼通人员(蒙语授课高校毕业生)是指:能够熟练运用蒙古语言文字和汉语言文字的高校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国家承认的符合拟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等条件,具体详见《招聘岗位表》; 5、截止招聘公告发布时具有通辽市范围内户籍或全日制普通高校通辽市生源的毕业生;部分岗位的户籍要求详见《招聘岗位表》;取得全日制硕士以上学历、学位的研究生和在服务地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不受户籍限制; 6、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97年12月17日至1979年12月17日期间出生);部分岗位年龄的要求详见《招聘岗位表》; 7、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8、报考“蒙汉兼通”岗位的人员,应能够熟练使用蒙、汉两种语言文字。 9、各旗县“项目人员”岗位报考范围为本旗县(服务地)“项目人员”。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入行政或事业正式编制); 3、定向招录培养或未满最低服务期限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 4、2016年及以后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在读大学生、研究生; 5、应聘到岗位后构成回避关系人员; 6、在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 7、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对于定向招聘“项目人员”的岗位,要求报考者须为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人员以及在报名开始日前已退役的大学生士兵。 三、报名和资格初审 (一)报名 1、报名方式:报名一律在互联网上进行。报考人员登陆通辽市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http://www.tlpta.com/)进行网上报名。报名中涉及的有关学历、学位、专业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需要咨询时,请直接向所报考的用人单位咨询(咨询电话详见《招聘岗位表》)。 2、报名时间:2015年12月17日--12月21日17时。 3、报名要求:报考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每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应在网上按照填表说明填写《报名登记表》,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数码彩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否则不予资格审查。报名序号是应聘人员确认是否成功报名、打印准考证和查询成绩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务必牢记。报名与参加笔试、面试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特别提醒报考人员:姓名和身份证号提交后将无法修改,其他信息在资格审查通过后也将无法修改)。 报考人员在报名时提供的个人联系方式要在整个招聘过程、特别是在资格复审期间保持畅通,以便于重要事项的通知。 报名成功的考生须及时打印《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以备资格复审。 4、报考人员要认真阅读招聘公告、签订《考生诚信承诺书》,仔细鉴别个人是否符合应聘条件,建立报考人员诚信档案。报考人员须对网上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情节严重的,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负,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5、本次公开招聘除资格复审环节递补一次外,其他各环节均不递补。 (二)资格初审及缴费 1、资格初审工作在网上进行,由各旗县市区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及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资格初审部门须在报考人员网上报名后提出审核意见。审核未通过的,应及时在《报名登记表》审核栏中简要说明理由;对填报信息不全的,应及时注明需要补充的内容,并退回报考人员补充。不按规定时间补充内容的,视为放弃报考。 2、缴费。初审通过人员(含减免费用人员)通过指定的网上银行进行缴费,报名费每人20元、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完成缴费即确认报名成功。在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缴费的视为放弃报考。除不可抗拒原因未参加考试者,报名费、考务费概不退还。 缴费时间:2015年12月18日--12月22日18时。 3、低保贫困家庭大学毕业生、2015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退还报名费、考务费;2014年的高校毕业生减半退还报名费、考务费。考试结束后,符合减免条件的报考人员须持本人长期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自行打印的《报名登记表》、低保贫困家庭相关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到通辽市人事考试中心进行审核,对符合退费条件的考生给予退还。 4、打印准考证时间:报考人员务必于2016年1月5日开始登陆通辽市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http://www.tlpta.com/)自行打印准考证。 四、笔试 (一)笔试开考比例为同一岗位报名人数与计划数不低于4:1。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含项目人员岗位和蒙汉兼通岗位),由通辽市人事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取消、削减调整岗位招聘计划数。取消、削减调整后的招聘岗位数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二)笔试内容分为公共基础知识科目和医学基础知识及职业能力测试两个科目,满分均为100分,公共基础知识科目和医学基础知识及职业能力测试科目的权重4:6。 (三)报考定向招聘“蒙汉兼通”岗位的人员,笔试必须使用蒙古文试卷,使用蒙古文作答;报考其他岗位的人员,笔试须用汉语作答。 部分岗位笔试须使用蒙古文试卷,使用蒙古文作答,具体岗位详见《招聘岗位表》。 (四)蒙古族、鄂温克族、鄂伦春族、达斡尔族应聘人员,在笔试成绩上加2.5分。报名考生要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因弄虚作假或个人错填民族信息导致加分的,资格复审时一经发现,取消面试资格;因个人错填、漏填民族信息没有加分的,不再进行加分。 (五)笔试时间地点:笔试时间2016年1月10日;笔试科目的具体时间和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参加笔试时必须携带准考证、本人长期二代居民身份证,否则不准参加考试。 五、面试 (一)按照各招聘岗位计划数与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资格范围人员。对同一岗位因末位成绩并列而超过1:3比例的所有考生全部进入面试范围。 (二)报考“蒙汉兼通”岗位的人员,面试时必须用汉语作答。部分岗位面试时须用汉语作答,具体岗位详见《招聘岗位表》。 (三)面试资格复审工作在通辽市人事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下,由各旗县市区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及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进入面试资格复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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