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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岗位及数量
市康复医院招聘工作人员35名。其中:临床医生18 名;临床护理10名;医学检验1名;临床药剂1名;康复技师1名;文秘人员1名;电子政务管理1名;市场营销1名;宣传专干1名。
市福利院招聘工作人员2个。其中:社会工作人员1名; 档案管理人员1名。
凡符合条件者均可报名应聘。
招聘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学历、专业、年龄(截止2012年11月30日,以周年计算)及其它条件见附表。
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制定招聘方案并报市人社局审批。
(二)发布招聘信息:将审批的招聘方案通过市人社局网站和市民政局网站向社会发布,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三)公开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须如实填写《湖南省事业单位招聘人员报名表》。报名时间不少于3天。
(四)资格审查:由市民政局按照招聘方案对应聘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每个程序中如发现有弄虚作假或不符合身份的报考人员,随时取消资格。
(五)确定开考比例:按招聘岗位数与报考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确定。如达不到开考比例时,经市人社局批准,取消招聘计划。
(六)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总分为100分。均委托市人力资源考试院组织实施。
1、笔试(占总成绩60%):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占笔试成绩的40%)和专业知识(占笔试成绩的60%)。报考市康复医院文秘岗位“专业知识”以“写作”代替。
2、面试(占总成绩40%):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笔试成绩相同的,以专业知识高者为先。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
(七)体检: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等额确定体检对象。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者为先。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由市民政局组织实施。
(八)考核:体检合格人员由市民政局和用人单位共同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九)递补:体检或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经市人社局同意,按照应聘同一岗位考试综合成绩和体检结果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壹次。
(十)确定拟聘对象:根据考试、体检和考核结果,由市民政局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并将拟聘用人员名单按要求提交市人社局进行审查。审查合格招聘人员名单在招聘方案发布的范围内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十一)聘用审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用人单位填写《湖南省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名册》和《湖南省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连同“拟聘人员公示 情况报告”和本人档案经市民政局审核,报市人社局审批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根据拟聘人员本人职称结合单位岗位设置情况兑现其工资福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