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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岗位及数量
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人。凡符合条件者均可报名应聘。
招聘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2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
6、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理学、工学类专业。
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制定招聘方案,报市人社局审批。
(二)发布信息:将市人社局审批后的招聘方案通过市人社局网站和市科技局网站向社会发布。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三)公开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须如实填写《湖南省事业单位招聘人员报名表》。报名时间不少于3天。
(四)资格审查:由市科技局办公室按照招聘方案对应聘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每个程序中如发现有弄虚作假或不符合身份的报考人员,随时取消资格。
(五)确定开考比例:按招聘岗位数与报考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确定,达不到开考比例,经市人社局批准,取消招聘计划。
(六)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总分为100分。均委托市人力资源考试院组织实施。
1、笔试(占总成绩的60%):内容为综合知识。不指定考试用书。
2、面试(占总成绩的40%):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
(七)体检: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等额确定体检对象。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为先。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由市科学技术局组织实施。
(八)考核: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九)递补:体检或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经市人社局同意,可按照应聘同一岗位考试综合成绩和体检结果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壹次。
(十)确定拟聘对象:根据考试、体检和考核结果,由主管部门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并将拟聘用人员名单按要求提交市人社局进行审查。审查合格招聘人员名单在招聘方案发布的范围内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十一)聘用审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用人单位填写《湖南省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名册》和《湖南省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连同“拟聘人员公示 情况报告”和本人档案报经主管部门审核,并报市人社局审批备案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根据本人职称结合单位岗位设置情况兑现其工资福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