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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岗位及计划
招聘无线电技术人员1名。凡符合条件者均可报名应聘。
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具体条件
年龄26周岁以下(1986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无线电技术、电子信息类专业。适合男性。
基本程序与方法
(一)制定招聘方案:由市无线电监测站制定招聘方案,经市政府办同意后,报市人社局审批。
(二)发布招聘信息:将审批的招聘方案通过市人社局网站向社会发布。发布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三)公开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须如实填写《湖南省事业单位招聘人员报名表》。报名时间不少于3天。
(四)资格审查:由市政府办和市无线电监测站严格按照招聘方案规定的条件,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如有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考条件者,随时取消资格。
(五)确定开考比例:按照招聘岗位数与报考人数不低于1:5的比例确定,达不到开考比例,经市人社局批准,取消招聘岗位计划。
(六)考试: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两部分,总分为100分。均委托市人力资源考试院组织实施。
1、笔试(占总成绩的60%):内容为综合知识(占笔试成绩的40%)和专业知识(占笔试成绩的60%)。
2、面试(占总成绩的40%):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笔试成绩相同的,以专业知识高者为先。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
(七)体检: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等额确定体检对象,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者为先。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由市政府办和市无线电监测站共同组织实施。
(八)考核:体检合格人员作为考核对象,由招聘领导小组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九)递补:体检或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经市人社局同意,按照应聘同一岗位考试综合成绩和体检结果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壹次。
(十)确定拟聘对象:根据考试、体检和考核结果,由招聘领导小组集体讨论确定拟聘人员名单,报市人社局审查。审查合格招聘人员名单在招聘方案发布的范围内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十一)聘用审批:公示后无异议的,由市无线电监测站填写《湖南省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名册表》和《湖南省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连同“拟聘人 员公示情况报告”和本人档案经市政府办审核,报市人社局审批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根据本人职称结合单位岗位设置情况兑现其工资福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