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42025年乌海市事业单位人才引进
初步就业协议
甲方:乌海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根据乌海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总体安排,经过面试、考察等环节,甲方拟引进乙方为2025年乌海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经协商,签订如下引进协议。
一、甲方拟引进乙方为2025年乌海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乙方签订本协议至正式引进前,原则上不得放弃引进资格。乙方如在正式引进前存在或被发现有不符合引进条件、违法违纪情况及不得引进情形的,甲方有权终止引进程序,取消乙方引进资格。
二、甲方正式引进乙方后,根据乙方所学专业,结合工作实际需要,进行工作分配。乙方应服从甲方分配,不服从分配的不予引进。乙方被引进后试用期按相关规定执行,试用期不合格的,取消引进资格。按照相关政策,享受引进人才半年免费周转住房及人才服务绿卡。
三、引进人员享受事业单位人员同等待遇。
四、引进人员在乌海市至少服务5年,计算时间从引进人员
报到之日算起。5年内乙方不得辞职,不得通过考录、借调等方式离开乌海,不得参加全日制普通高校招生类考试等,未履行服务责任的具体情形由甲方依法依规确定。发生相关情形的,视为乙方违约,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五、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或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国家或自治区没有相关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按手印)后生效。一经签订,双方必须严格执行,共同遵守本协议各项条款。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