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4管理试行办法
为了进一步提升我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招用工作,建立编外人才“储备池”制度。机关事业单位招用编外人员,除驾驶员、安保、食堂员工等岗位外,原则上从编外人才“储备池”中择优招用。
一、储备池人才范围
未纳入我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制管理的人员,进入编外人才“储备池”管理。
二、储备池人才管理
进入编外人才“储备池”的人员,实行积分制管理。采取学历、专业技术职称(职业技能)、参加人事考试笔试总成绩等项目,按一定的分值进行积分制管理。
(一)学历积分。申请人取得国家认可的学历的,可按下列标准计分。
1.具有研究生学历的,积2分;
2.具有本科学历的,积1.5分;
3.具有大专学历的,积1分;
4.具有高中学历的,积0.5分。
计分时以最高学历计算,不重复计分,双学历不累计计分;国(境)外获得的学历,需经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认定方可计分。
(二)专业技术职称(职业技能)积分。
获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国家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可按以下标准计分:
1.专业技术职称积分
(1)具有正高级职称,积3分;
(2)具有副高级职称,积2.5分;
(3)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积2分;
(4)具有初级专业技术职称,积1.5分。
如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仅标注高级,未注明正高级、副高级或相应等级的,按照副高级职称积分。
2.职业技能积分
(1)具有高级技师的,积2.5分;
(2)具有技师的,积2分;
(3)具有高级工的,积1.5分;
(4)具有中级工的,积1分;
(5)具有初级工的,积0.5分;
(6)具有专项证书的,积0.3分。
计分时以最高专业技术职称(职业技能)计算,不重复计分,多个专业技术职称和多个职业技能不累计计分。
(三)参加人事考试笔试成绩积分。根据人事考试笔试总成绩折算成积分。譬如张XX,参加公务员考试笔试总成绩为120分,该次笔试满分为200分,折算积分为0.6分。计算公式为:笔试积分=笔试总成绩/该次笔试满分。笔试总成绩以参加人事考试公布(查询)的成绩为准,可以择最高一次的成绩。
三、储备池人才运用
人力社保局发布编外人员招用公告后,启用编外人才“储备池”,符合报名条件的储备池人才统一在线上报名。审核通过的,在报名结束后,考生本人按规定时间向招用单位提供积分材料。招用单位负责审核计分,将名单(按积分从高到低的排序)报送县人事考试中心。县人事考试中心统一进行公示无异议后,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组织面试。积分不带
入面试计算总成绩。6个月内参加人事考试并由组织部、人力社保部门(含教育、卫生)组织体检合格的,可以免予体检。体检、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