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2024 年宝鸡市陇县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笔试加分申请 表 1.在陇县城镇社区工作3年以上(截至笔试之日)的现有社区“两委”成员和社区服务站公益性岗位人员,且报考陇县社区岗位的加10分。 3.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获得中央军事委员会授予荣誉称号的加20分,获得军队军区级单位授予荣誉称号或者荣获一等功的加15分,荣获二等功的加10分,荣获三等功的加5分,多次获得荣誉称号或者立功的,按照其中最高等级加分。大学本科毕业后入伍的加10分,大学专科毕业后入伍的加5分。每超期服役1年加1分。此类加分最高不得超过20分。 同时符合以上加分条件的,只按分值最高单项加分,不得累加。 本人承诺以上情况属实,如有不实之处,愿意承担相应责任。 申请人签名: 年 月 日 1.本表一式两份。 2.附相关证明及加分项目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