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注:请按照说明填写,将配偶、子女、父母、岳父母(公公婆婆)兄弟姐妹、其他重要社会关系人员、海外关系人员如实规范填齐)
本人承诺所填内容和提供材料真实准确,如因个人原因填报失实或不符合选调条件而被取消选调资格的,由本人负责。
本人签名: 年 月 日
报名表填写说明
一、“姓名”栏中填写户籍登记所用的姓名。少数民族干部的姓名用字要固定,不能用同音字代替。
二、“出生年月( 岁)”栏中填写出生年月和年龄。
三、“民族”栏中填写民族的全族(如汉族、回族、朝鲜族、维吾尔族等),不能简称“汉”“回”“鲜”“维”等。
四、“籍贯”栏中填写祖籍所在地。
五、“出生地”栏中填写干部本人出生的地方。
“籍贯”和“出生地”按现在的行政区划填写,要填写省、市或县的名称,如“辽宁大连”“河北盐山”。直辖市直接填写市名,如“上海”“重庆”等。
六、“入党时间”栏,直接填写加入中国共产党的时间。
“出生年月”“入党时间”“参加工作时间”“参加公务员队伍时间”填写时,年份一律用4位数字表示,月份一律用2位数字表示,如“1985.01”。
七、“健康状况”根据本人的具体情况填写“健康”、“一般”或“较差”;有严重疾病、慢性疾病或身体伤残的,要如实简要填写。
八、“学历学位”栏按《干部任免审批表》中有关学历学位的规范要求填写。
九、“照片”栏中要求近期大1寸免冠彩色照片,须插入电子版。
十、“简历”从高中时填起,简历的起止时间填到月(年份用4位数字表示,月份用2位数字表示),前后要衔接,不得空断(因病休学、休养、待分配、待业等都要如实填写)。例:1998.07-2002.06 XX大学XX专业学生。
十一、“奖惩情况”栏,填写受区级或市直单位以上的奖励和记功;受处分的,要填写何年何月因何问题经何单位批准受何种处分,何年何月经何单位批准撤销何种处分。没有受过奖励和处分的,要填“无”。
十二、“主要家庭成员及社会关系”栏,应包括并写齐干部本人个人以下信息:
(一)配偶;(二)子女;(三)父母;(四)岳父母(公公婆婆);(五)兄弟姐妹;(六)其他重要社会关系人员。称谓、姓名、年龄、政治面貌、工作单位及职务要填
写准确,无工作单位的填写居住地及从业情况。称谓的写法要规范:配偶为妻子、丈夫,子女为儿子、女儿,多子女为长子、次子、三子、长女、次女、三女等,父母为父亲、母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