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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3月2024贵州黔西南州普安县转聘三支一扶计划人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2025-03-21 15:51: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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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贵州省委组织部 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七部门关于印发贵州省2024-2027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期满就业政策的通知》(黔人社通〔2024〕59号)、《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切实做好2024年“三支一扶”人员考核及期满就业等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黔人社函〔2024〕32号)文件精神,决定开展转聘普安县2024年符合条件“三支一扶”计划人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为做好该项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确保转聘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决定成立普安县转聘2024年“三支一扶”计划人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转聘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人社局,负责具体日常事务,工作结束后自然撤销。

二、转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

三、转聘岗位

转聘岗位结合符合条件人员情况,原则上转聘到原服务乡镇的事业单位岗位。

四、转聘对象需满足条件和转聘程序

(一)转聘对象需满足以下条件

1.2022年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统一组织招募,服务于普安县基层单位的“三支一扶”人员;

2.服务期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且至少获得一年优秀;

3.服务期满且期满考核合格。

(二)转聘程序

1.提交转聘申请

转聘对象需于2025年3月28日前提交转聘申请,逾期未提交的视为自动放弃转聘资格。

2.体检

(1)体检时间待定。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执行,行业有规定的还须符合行业有关规定。体检过程中,如主检医生认为需要增加项目进一步检查才能做出诊断的,县转聘办安排应聘人员进行检查。体检结束后,体检人员对本人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县转聘办同意后组织复检。在规定时间内未提出复检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在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的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转聘对象自理。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体检,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3.考察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列为考察政审对象,考察工作按照《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规范(试行)》有关规定执行,由各用人单位负责组织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按照“凡进必审”的原则,贯彻党管人才原则,坚持政治标准和学术标准相统一,将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行等作为事业单位人员的首要考察内容,并查阅个人档案,进一步确认其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且符合要求。

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考察不合格,由转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取消拟聘用资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在考察工作规定的时间内没有按时提交招募为“三支一扶”人员时所需学历、学籍档案等相关材料的人员;

(3)司法机关正在立案查处的人员;

(4)正在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人事档案不符合组织人社部门相关要求的人员;

(6)受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未满或被立案未结案的人员;

(7)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考察不合格、考察期间放弃或自动放弃考察的转聘对象,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4.公示和聘用备案

(1)体检、考察政审合格的人员,经研究后确定为拟聘用人员,面向社会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报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凡经县转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聘用的人员,按照《贵州省事业单位聘用制试行办法》的规定,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实行聘用制管理。

(3)拟聘用人员必须服从组织安排,超过规定报到时间未到聘用单位报到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4)通过此次转聘方式进入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不含“三支一扶”2年服务期)。

五、纪律监督

转聘工作主动接受县纪委监委和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本方案规定严格执行,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的发生。构成回避关系的工作人员,须主动提出回避。工作人员如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六、转聘工作未尽事宜,由县转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本方案最终解释权归县转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原标题:普安县转聘2024年“三支一扶”计划人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方案

文章来源:https://www.puan.gov.cn/zwgk/rsxx/rykljzp/202503/t20250320_8721346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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