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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具备岗位所需专业和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体招聘条件见附表。
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二、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详见辽宁人事考试网(www.lnrsks.com)公布的“2012年省政府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计划信息表”。
三、招聘组织与方式
招聘岗位人员的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等项工作在省人社厅的统一管理、指导和监督下,由省民政厅会同省孤儿学校共同组织。
四、招聘步骤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一周内(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00)。
辽宁省孤儿学校:辽宁省沈阳市东陵区白塔街道塔南村(白塔大街150号)。
联系电话:024—31652530、31652531。
3、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相结合的方式,应聘者携带身份证、学历证书、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材料,能证明个人能力、资历(经历)的有关材料及主要工作业绩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应届毕业生(2012年毕业,未取得毕业证的)应开具学校证明。本人填写报名信息表,交近期免冠2寸彩色照片5张。要严格遵守报名诚信制度,认真衡量资格条件,实事求是地填写报名表。
在公开招聘期间,如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取消其考试、面试或聘用资格。
(二)考试考核
1、笔试
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所需的相关知识,分值为满分100分,笔试的最低合格分数线商请省人社厅确定,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从高至低排名确定面试人选,未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者不能进入面试环节。
笔试时间与地点在报名截止日期一周后,在辽宁省民政厅网站查询。
笔试成绩登陆辽宁省民政厅网站查询。
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面试
招聘岗位数与面试人数的比例为1:3,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如出现空缺,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确定各岗位参加面试的人员名单。最后一名面试人员的笔试成绩出现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面试人选名单确定后电话通知考生参加面试。
3、总成绩计算
以考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4:6权重比计算总成绩
附件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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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省政府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计划信息表 |
招聘单位(章):辽宁省孤儿学校 |
第二批(招聘25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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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章):辽宁省民政厅 |
招聘单位 |
岗位名称 |
岗位简介 |
招聘 人数 |
招 聘 条 件 |
招聘方式 |
学历 |
学位 |
专业 |
资历 |
其他条件 |
辽宁省孤儿学校 |
学生生活管理教师 |
从事学生日常 生活管理工作 |
19 |
师范院校 本科及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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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教育、小学教育、思想政治教育、心理学、应用心理学、心理咨询、体育教育、音乐表演、绘画、英语。其中体育教育、音乐表演、绘画、英语含专业院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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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年龄30岁以下(1982年1月1日后出生)。 |
考试考核 |
辽宁省孤儿学校 |
学生生活管理教师 |
从事学生日常 生活管理工作 |
6 |
师范院校 本科及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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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教育、小学教育、思想政治教育、心理学、应用心理学、心理咨询、体育教育、音乐表演、绘画、英语。其中体育教育、音乐表演、绘画、英语含专业院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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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年龄30岁以下(1982年1月1日后出生)。 |
考试考核 |
注:1、本批招聘人员与上批招聘人员同时考试,按报名批次分别确定入围人选,应试人员不得兼报。 |
2、工作经历及相关资历年限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2年12月31日。 |
3、招聘联系人:张玉华、张浩,咨询电话:024-31652531、31652530。 |
4、报名地点:辽宁省孤儿学校(辽宁省沈阳市东陵区白塔堡街道塔南村150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