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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推进我市不动产登记工作顺利开展,经市委、市政府批准,禹城市国土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名人事代理人员,不列入事业编制。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专业
招聘人事代理人员6名。其中:
1、土地资源管理、地理信息系统、测绘工程、房地产开发与管理、房地产评估与管理、城乡规划、资产评估等专业及相近专业2人。
2、计算机专业及其相近专业2人。
3、汉语言文学、新闻传播学、法律、会计学、财务管理等专业及其相近专业2人。
二、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二)年龄30周岁以下(1986年1月27日以后出生);
(三)禹城市常住户口、禹城市生源;
(四)应聘人员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能够从事不动产登记野外工作,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身体健康;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2016年1月27日至28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二)报名地点:禹城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大会议室(高新区)。
(三)报名办法:考生须本人持毕业证、报到证、身份证、户口本等原件及复印件,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验证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一份,下载并填写《禹城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四)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报名结束后,对最终确定的各类专业报考人数,如达不到招聘计划2倍的,按照1:2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将取消(核减)的招聘计划调整到计算机专业及其相近专业。
四、考试
考试实行百分制,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100分)
1、笔试时间:2016 年 1 月30日上午9:00—11:30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1月29日下午到禹城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大会议室(高新区)领取准考证。
2、笔试内容。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综合写作,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等基础性知识。
3、确定面试人员。笔试结束后,笔试成绩在禹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及时公布。笔试成绩设定合格分数线。在合格分数线内,根据招聘计划和招聘专业位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若进入面试范围的最后一名有若干重分者,一并进入面试。若达不到1:3的比例,按实有人数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若有放弃者(以本人书面材料为准),按笔试成绩分专业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二)面试(100分)。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总成绩(100分)。
按照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五、考察体检
根据招聘计划、专业和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并公布。如最后一名有若干名同分者,按照笔试成绩、学历层次、笔试成绩91考试网共基础知识部分的成绩依次优先的办法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
考察采取调阅考生档案,对档案进行审查;还要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执行,在县级综合性医院体检,考察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缺,按报考专业和考试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负担。
对考察体检合格拟聘用人员及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
六、聘用及待遇
公示结束后,对合格人员由市招聘主管部门发放《禹城市招聘人事代理人员聘用通知书》,按时报到,逾期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所造成的空缺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聘用人员凭《聘用通知书》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办理聘用人员人事代理手续。
招聘的人事代理人员享有与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同等条件在编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缴纳社会保险,实行合同管理。
七、组织与纪律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正和公平原则,接受社会监督。对违反招聘考试纪律的应聘人员和工作人员参照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点击下载>>>禹城不动产登记中心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禹城不动产登记中心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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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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贴照片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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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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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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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及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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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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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院校
及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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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 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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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家庭
地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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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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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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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 口 所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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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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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简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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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誉或
特 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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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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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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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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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单位及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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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本人符合报名条件要求,在报名表中填报的信息真实、准确。所提供的学历证书等相关证件均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或填写错误,由本人承担一切后果,并自愿接受有关部门的处理。
本人签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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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人员(签字): 复核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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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 市国土局: 0534-7366551
市人社局 :0534-7365928
禹城市国土局 禹城市人社局
2016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