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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年以上无症状者,合格;胃次全切除术后无严重并发症者,合格。第七条 肝炎各种急慢性肝炎,不合格。
第八条 肿瘤、肝硬化各种恶性肿瘤和肝硬化,不合格。
第九条 肾急慢性肾炎、慢性肾盂肾炎、多囊肾、肾功能不全,不合格。
第十条 内分泌糖尿病、尿崩症、肢端肥大症等内分泌系统疾病,不合格。甲状腺功能亢进治愈后1年无症状和体征者,合格。
第十一条 神经有癫痫病史、精神病史、癔病史、夜游症、严重的神经官能症(经常头痛头晕、失眠、记忆力明显下降等),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者,不合格。
第十二条 各种炎症红斑狼疮、皮肌炎和/或多发性肌炎、硬皮病、结节性多动脉炎、类风湿性关节炎等各种弥漫性结缔组织疾病,大动脉炎,不合格。
第十三条 血吸虫病晚期血吸虫病,晚期血丝虫病兼有橡皮肿或有乳糜尿,不合格。
第十四条 颅脑颅骨缺损、颅内异物存留、颅脑畸形、脑外伤后综合征,不合格。
第十五条 骨髓炎严重的慢性骨髓炎,不合格。
第十六条 甲状腺三度单纯性甲状腺肿,不合格。
第十七条 结石有梗阻的胆结石或泌尿系结石,不合格。
第十八条 性病淋病、梅毒、软下疳、性病性淋巴肉芽肿、尖锐湿疣、生殖器疱疹,艾滋病,不合格。
第十九条 视功能双眼矫正视力均低于0.8(标准对数视力4.9)或有明显视功能损害眼病者,不合格。
第二十条 听觉功能双耳均有听力障碍,在佩戴助听器情况下,双耳在3米以内耳语仍听不见者,不合格。
第二十一条 其他未纳入体检标准,影响正常履行职责的其他严重疾病,不合格。
体检实施公务员录修订文件用体检要在录用主管机关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医院要切实负起责任,选拔业务精湛、作风过硬的医务人员从事体检工作。主检医师应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负责体检的医务人员要坚持原则,严格执行体检标准。主检医生要根据体检情况作出体检结论。体检医院要加盖公章。
在体检中遇到疑难问题时,各级国家行政机关和承担体检工作的医院要妥善处理。对于难以确诊的疾病,医院可组织专家做进一步的检查。用人单位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允许提出复检要求。复检要求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七日内提出。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各级国家行政机关要高度重视公务员录用体检工作,录用主管机关和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对体检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加强对相关人员的培训工作。用人单位和体检医院要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做好体检工作,并对考生的体检结果保密。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分。参加体检的考生应当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回答有关询问。对于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实的考生,不予录用或取消录用。
各级国家行政机关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职位的体检项目和标准,由录用主管机关会同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另行规定或批准。
具体体检项目操作细则详见《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
疑惑解答性病: 艾滋病病毒携带者合格2005年6月,广东最新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开始正式试行,新标准将原来“艾滋病及其病毒携带者,不合格”的标准删去了“及其病毒携带者”内容,成为全国范围内第一个取消“艾滋病毒携带者不能录用为公务员”就业歧视规定的省份,也是第一个将公务员录用标准与宪法、劳动法等相符合的省份。
肝炎:乙肝项目不再做检测要求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称,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不得从事特警、民航空勤人员、血站业务工作人员等岗位。
视力:一眼视力达到标准即合格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任何一眼的视力(裸眼视力或矫正视力)能够达到4.9(0.8),即为视力合格,但若患有明显的视功能损害眼病,则按不合格处理。明显的视功能损害眼病是指反复发作、进行性发展、治疗困难、预后差、最终可导致视力合格眼矫正视力<4.9(0.8)的眼病,主要见于以下3种情况:
(1)一眼矫正视力合格,而另一眼患病且以后可能波及视力合格眼(如交感性眼炎),或因病程进展,视力合格眼也会随后发病,从而视力进一步下降(如青光眼、Vogt-小柳原田综合征、Behcet病、视网膜静脉周围炎及视网膜色素变性等)。
(2)仅一眼视力合格,而该眼自身却患有可使视力继续下降的器质性眼病。例如受检者一眼矫正视力4.9,但同时伴早期单纯疱疹病毒性角膜炎,另一眼视力4.8,应按不合格处理。临床上可致单眼视功能明显受损的眼病很多,可归纳为角膜病、色素膜病、玻璃体病、眼底病、视神经病等几大类。通过裂隙灯、检眼镜检查一般多能发现并作出初步诊断。
(3)双眼视力均合格,但发现与全身疾病相关的眼部病变,如糖尿病性眼部并发症,特别是糖尿病性视网膜病变,应结合全身疾病情况作出体检结论。
5.2016年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人员政审表
《博州公安局招聘警务人员政审表》填写说明 |
1、请考生自行下载并双面打印,要求字迹工整,信息完整。 |
2、“姓名”栏中填写户籍登记所使用的姓名。 |
3、“出生年月”栏中填写格式为“19**年**月” |
4、“民族”栏中填写民族的全称(如:汉族、维吾尔族、哈萨克族) |
5、“学历”栏中填写接收相应教育的最高学历。高中及以下学历,“所学专业”栏不填写 |
6、“家庭主要成员情况”栏中填写本人配偶、子女和父母等直系亲属情况。 |
7、“简历”从大、中专院校学习时填写。简历的起止时间填到月(年份用4位数字表示,月份用2位数字表示),前后衔接,不得空段(因病休学、休养、待分配等都要如实填写) |
8、“奖励情况”栏,填写自参加工作以来受到县级以上的奖励和记功;受处分的,要填写何年何月因何问题经何单位批准受何处分,何年何月经何单位批准撤销何种处分。没有受过奖励和处分的,要填写“无”。 |
9、“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意见”、“县级公安机关意见”、“用人单位意见”本人无需填写。 |
10、“照片”栏中贴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 |
2016年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警务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1月22日
"Never”is a long word. 不要轻易说“决不”。
One tree does not make a forest. 独木不成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