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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2025年莘县事业单位优秀青年人才引进
应聘须知
1.哪些人员可以应聘?
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凡符合《2025年莘县事业单位优秀青年人才引进公告》(以下简称《公告》)规定的引进范围及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者,均可应聘。
2.对学历学位及相关资格证书取得时间有什么要求?
2025应届毕业生的学历、学位必须在2025年7月31日之前取得,其中留学人员报名的,采取“承诺+容缺”方式,需于2025年7月31日之前提供学历学位证书,9月30日之前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其他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必须在2025年7月10日前取得。
岗位其他条件中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须在2025年7月10日前取得。其中报考教师岗位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面试资格审查时,需要提供《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在办理聘用手续仍未取得的,取消聘用资格。
3.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哪些材料?
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除需提供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外,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应聘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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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在职人员是否可以应聘?
除莘县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外,其他在职人员必须经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可以应聘。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2025年应届毕业生,应聘前与签约单位解除协议或经签约单位同意,可以应聘。现场资格审查时,需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应聘证明或解约证明。
5.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供的照片有什么要求?
电子照片必须是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并且与面试前现场资格审查所提供的照片同一底版。
6. 本次招聘中的有效身份证件指的是什么?
有效身份证件包括有效期限内的居民身份证、临时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7.如何界定应聘人员所学专业?
(1)岗位汇总表中的专业要求,主要参考教育部制定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设置。应聘时以应聘人员所获毕业证或国家承认的学历教育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其中,应聘人员在普通全日制高等学历教育阶段取得国家承认的辅修专业证书、双学位证书、第二学士学位证书的,可与相应的毕业证书配合使用,依据辅修专业证书、双学位证书、第二学士学位证书注明的专业应聘。
(2)岗位专业要求为“不限”的,即应聘者在国家承认教育层次的任何专业均符合要求;专业要求为学科大类、门类的,即该大类、门类所包含的专业均符合要求;专业要求为类、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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级学科的,即该类、一级学科所包含的专业或方向均符合要求;专业要求为二级学科的,即该一级学科只有这个二级学科符合要求。(3)鉴于设置专业要求时招聘单位参考的专业目录未能完全涵盖旧专业、新兴学科、国外学科等,请应聘人员及时查阅教育部制定的高等教育专业目录,核实是否属于参考专业目录中的专业。对于专业目录中没有的自设学科(专业)和国(境)外专业,考生在报名时需在备注栏中注明主要课程、研究方向和学习内容等情况,必要时可主动联系招聘单位介绍有关情况,招聘单位将根据岗位专业需求进行审核。
8. 减免考务费用如何办理?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在报名平台完成报名信息填报并通过资格初审后,将减免考务费的材料电子版(拍照或扫描) 压缩成一个文件(文件名为岗位+姓名+电话)发送至邮箱sxrskszx@lc.shandong.cn,并拨打电话0635-7321221进行确认。应聘者必须在缴费截止时间前提交减免手续,逾期视作放弃报考资格。
减免考务费所需材料包括:
(1)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1个月内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或低保证及最近两个月低保发放流水;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乡村振兴部门出具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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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月内的有关证明。(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9.对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有疑问如何咨询?
对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和其他内容有疑问的,请与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直接联系(咨询电话详见《岗位汇总表》)。
10.填写报名信息时应注意什么?
网上报名系统的表项中未能涵盖报考岗位所要求资格条件的,务必在“备注栏”中如实填写。家庭成员及其主要社会关系,必须填写姓名、工作单位及职务。学习和工作经历,必须从高中阶段开始填写。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11.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信息能否修改?
2025年7月16日16:00前,单位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报名人员可以更改、补充报名信息,也可以改报其他岗位。其中,招聘单位要求补充信息的,应当及时完整地补充报名信息。2025年7月16日16:00后,单位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更改、补充报名信息。
12.违纪违规及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如何处理?
应聘人员要严格遵守公开招聘的相关政策规定,遵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人事考试机构和招聘单位的统一安排,对违纪违规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13.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提出放弃的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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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示后无故放弃聘用资格的应聘人员,将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记入我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并将处理结果存入考生档案,不得再报考我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
14.其他注意事项
应聘人员在招聘期间应及时关注招聘网站或微信公众号发布的最新信息,并保持所留联系电话24小时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招聘期间联系方式如有变动,请及时与招聘单位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