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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报经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西藏自治区统计局计划从2016年区外高校毕业生中引进6名硕士研究生到西藏自治区统计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岗位
西藏自治区统计局数据管理研究中心(公益一类事业编制)。
二、引进对象
西藏自治区区外高校非西藏院校、非西藏生源应届普通毕业硕士研究生,定向、委培生除外。统计专业4名、计算机网络专业2名。
三、报名条件
(一)报名者应当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
2、热爱西藏,志愿到西藏工作,并能在西藏坚持工作八年以上;
3、遵纪守法,作风正派,纪律观念强,服从组织安排;
4、综合素质好,学习成绩优良,获得相应学制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5、身体健康;
6、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年龄可适度放宽;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接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违纪违法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被开除学籍的;
4、已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为正式工作人员的;
5、在校期间受过院系及以上处分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国家公职人员的情形。
四、引进程序
(一)报名。请符合报名条件人员将报名简历投寄至邮箱:963852669@qq.com,515989580@qq.com简历投寄时间截止到2016年3月31日。
(二)资格审查和面试、考察。西藏自治区统计局人才引进领导小组(政工人事处)对投递简历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人选进行面试、专业测试、考察。时间、地点等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三)体检。通过面试、专业测试且考察合格的报名人员由自治区统计局组织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四)确定引进对象。根据资格审查、面试、专业测试、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引进人员名单,并在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上公示一周,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为引进对象。
(五)录用。引进人员经过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后,办理正式录用手续,并签订用人协议。
五、其他事项说明
(一)毕业生到西藏自治区统计局工作后,身份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二)毕业生按规定时间到西藏自治区统计局报到工作,薪资、社会保险、假期(含路途50天)等一切待遇与西藏事业单位正式在编职工同等。
(三)毕业生到西藏自治区统计局工作后,试用为期一年,且至少在藏工作8年,若在西藏工作年限不满8年,毕业生本人要求调动的,不予办理有关调动手续,按本人主动要求辞职处理。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江玉龙,联系电话:0891-6813381、13989001252
杨 铭,联系电话:0891-6825425、13908917719
通讯地址:西藏拉萨市城关区北京西路26号(西藏自治区统计局政工人事处);邮编:850008
上班时间:上午9:30-13:00; 下午3:30-6:00
原标题:西藏自治区统计局2016年人才引进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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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统计局简介.doc
西藏自治区统计局、国家统计局西藏调查总队简介
西藏自治区统计局于1979年正式恢复建立,现为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直属正厅级机构。国家统计局西藏调查总队于2007年挂牌成立(副厅级),为国家统计局直属派出机构。2010年,升格为国家统计局正厅级派出机构。目前,自治区统计局、国家统计局西藏调查总队按编制设置内设机构共23个,在编人员129人。
自治区统计局是自治区人民政府管理全区统计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研究制订全区统计工作规章制度、统计调查计划;组织和综合协调全区统计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搜集、整理、提供全区基本统计资料和全国及外省区经济社会发展情报;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及科技进步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科学预测和统计监督,向自治区党委和人民政府以及其它有关部门提供咨询建议。国家统计局西藏调查总队既是政府统计调查机构,也是统计执法机构,依法独立行使统计调查、统计监督的职权,独立向国家统计局上报调查结果,并对上报的调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同时,承担地方政府委托的各项统计调查任务。
A man can't ride your back unless it's bent. 你的腰不弯,别人就不能骑在你背上。
Creditors have better memories than debtors. 放债的比借债的记性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