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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遵纪守法,能够正常履行本岗位工作职责。
(二)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7年10月29日(含)至1994年10月29日(含)期间出生);
(三)2012年10月29日前(市编委《关于印发杨家杖子经济开发区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规定的通知》葫编发〔2012〕92号)户籍在开发区并在2006年8月14日(杨家杖子经济技术开发区升格为省级开发区)以后毕业的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四)2006年8月14日至2012年10月29日进入开发区见习的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必须本人亲自到现场办理相关手续,不得委托他人。考生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方式畅通,以便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1、报名时间
2012年12月19日——2012年12月22日
上午 8:30——11:00
下午 13:30——15:30
为保证报名时的现场秩序,经研究决定:
12月19日、20日接待开发区实习的考生;
12月21日、22日接待户籍在开发区的社会考生;
2、报名地点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中心(新区劳动大厦右裙楼二楼)。
3、携带材料:
(1)报考者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报到证等材料的原件、复印件3份。
(2)近期同版2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
(二)资格审查
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开发区共同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具备报考资格的人员,按规定填写《杨家杖子经济开发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不符合条件者不得参考。
(三)笔试
1、笔试内容
笔试内容为职业能力测试及公共基础知识。
考试时限120分钟,试卷满分为100分。
2、笔试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
(四)面试
1、参加面试人选的确定
笔试结束后,根据1:2的面试比例,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名单。最后一名面试人选的笔试成绩如出现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法,满分为100分。
咨询电话:6880022
监督电话:3152753 31527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