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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8年1月4日以后出生),对因工作需要放宽报考年龄的岗位,经灵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年龄可适当放宽(详见岗位及条件表);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服从工作安排;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或其他资格条件。
二、招聘的范围和对象
(一)获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人员报考的,不受户口所在地限制;
(二)获得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学历的人员报考的,其户口所在地为广西区范围;
(三)国家承认的中专及以下学历的人员报考的,其户口所在地为钦州市范围;
(四)驻灵部队随军家属报考的,不受户口所在地限制。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可根据自己的实际选择报考。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要一致,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
(二)报名时需提交的证明材料
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相关资格证件及近期免冠同底版一寸照片2张。现属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报考的,除提供以上材料还须提供现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属随军家属报考的,须提供随军审批表。
通过资格初审后,由报考者填写《2012年灵山县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所有证件应在报名期间提供,逾期提供的,一概不予受理。
(三)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13年1月4日至8日
(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报名地点:灵山县人才市场
联系电话:0777—6519678。
(四)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灵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或业务主管部门)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报考条件的,招聘单位不得拒绝报考;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要及时向报考者说明理由,并退还所交费用。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不得再进行资料修改。
(五)收费标准
报考费标准:按桂价费〔2010〕269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报名费10元/人,考试费50元/科。
(六)领《准考证》时间
2013年1月21日至23日,报考者持身份证、缴费收据到灵山县人才市场领取《准考证》。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笔试工作由灵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
2.开考比例要求:招聘岗位与报考人数的比例达到1:3才予开考。对达不到开考比例,但又确需补充岗位人员的,由灵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才能开考。
3.笔试科目与内容:
(1)科目: 《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两科。
(2)《公共基础知识》内容包括法律、政治、科技基础知识、人文常识、经济常识、时政热点、事业单位改革与现代公共管理知识、职业道德与社会公德、公文写作等知识。《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包括语言理解与表达、数量关系分析、判断推理分析、常识判断分析、资料分析等内容。
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分值每科满分为100分。
4.笔试时间:2013年1月26日(星期六)
上午09:00-11:30《公共基础知识》
下午15:00-17:0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5.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6.笔试成绩公布:考试评卷工作完成后,报考者本人可持本人身份证或准考证到灵山县人才市场查询本人成绩。
7.附加分:少数民族加3分,以身份证、户口簿上记载为准。附加分计入笔试总成绩。
(二)面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
1、面试方式及合格分数线:面试方式为面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两种,各招聘单位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面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分值满分各为100分,60分为合格。招聘名额与实际参加面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人员的比例在1:1及以下岗位的人员,其成绩要达到当天该考场所有人员的平均分及以上,方为合格。1:1岗位所在考场平均分是按该考场实际参加面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人员的成绩来计算,包括面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成绩按零分处理的考生(如考生透露个人姓名),不包括面试公告发布后、面试前放弃面试资格考生。
2、确定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情况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按照招聘岗位名额和笔试+照顾加分的总成绩情况,从高分到低分以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因报考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且已经核准开考的岗位除外。
面试名单在灵山县人才网(www.lsxrc.com)公布。面试公告发布后,如有考生自愿放弃面试或实际操作能力测试资格的,不再递补人选,按实有人员进行面试或实际操作能力测试。
3、组织实施
(1)面试。进行面试的招聘单位,面试工作由灵山县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公务员录用面试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
(2)实际操作能力测试。进行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的招聘单位,在县人社局的指导下,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或业务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的形式可根据行业的实际确定。
①制订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工作方案。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或业务主管部门)制订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工作方案,报灵山县人社局审核后方能组织实施。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工作结束后,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或业务主管部门)要将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成绩情况书面报县人社局。
②确定考官。每个考场的考官数为7名。
(3)实行验证制度。面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实行严格验证制度。凡进入面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的人员须按本简章的规定携带身份证、准考证,经验证无误后才能进入考场。因提供的证件与应试人员不相符的,取消报考人员的资格,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也同时作废,所有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4)实行严格监督制度。县纪检监察机构要对面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的全过程进行严格的监督,如有违规现象出现,应及时、大胆制止,严肃处理。
(5)成绩公布。面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成绩在考试结束时当场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