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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2026湖北武汉市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107人公告(第一批)
2025-11-05 21:49: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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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以下简称长江委)是水利部派出的流域管理机构,按照法律法规和水利部授权,在长江流域和澜沧江以西(含澜沧江)区域内行使水行政管理职责,先后设计了长江三峡、南水北调中线、荆江分洪、葛洲坝、丹江口等举世瞩目的水利工程,形成了“团结、奉献、科学、创新”的长江委精神。通过七十多年的努力,逐步构建起长江流域防洪减灾体系、水资源综合利用体系、水资源与水生态环境保护体系和流域综合管理体系,有力促进了流域的发展与保护。与世界上60多个国家、地区和国际组织开展了广泛科技交流与合作,先后荣获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特等奖,“全国文明单位”“全国五一劳动奖状”等荣誉称号。

本批次开展公开招聘的事业单位分别为水文局(含所辖水文水资源勘测局)、长江科学院、水利部中国科学院水工程生态研究所、汉江流域治理保护中心、长江勘测技术研究所、河湖保护与建设运行安全中心、长江流域水土保持监测中心站、长江水资源保护科学研究所。招聘单位简介和联系方式详见《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2026年度公开招聘单位简介(第一批)》(附件1)。

二、招聘对象

(一)《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事业单位2026年度公开招聘计划表(第一批)》(附件2)(以下简称《计划表》)中“招聘对象”为“应届毕业生”的岗位,仅限应届毕业生报考。

(二)《计划表》中“招聘对象”为“不限”的岗位,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均可报考。

(三)应届毕业生指2026年高校和科研院所应届毕业生,含两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者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在校期间或两年择业期内有社保缴存记录的毕业生,不属于应届毕业生招聘范围。

三、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政治立场坚定,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年龄为18周岁以上、38周岁以下(1986年11月至2007年11月期间出生)。

(六)符合回避有关规定。

(七)报到时应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留学回国人员应取得学位证,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学历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等相关材料取得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12月31日,逾期聘用资格无效。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如政治面貌、工作经历、资格证书等)若《计划表》无特别说明,截止时间均为发布本公告当日。报考人员应符合应聘岗位专业要求,具备与拟聘用岗位相适应的素质和能力。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应届毕业生中凡在入学前签订了定向培养和委托培养协议的定向生、委培生,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2.受过刑事处罚、开除党籍或者学籍,及其他党纪政务处分的;

3.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4.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5.在国家法定考试、各级公务员及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为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还在禁考期的;

6.曾有学术不端等不良行为的;

7.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

8.法律、法规等规定不能招聘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岗位及要求

招聘岗位信息详见《计划表》,报考人员对《计划表》有关岗位的专业、学历、学位、工作经历等资格条件有疑问需要咨询时,可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联系方式见附件1)。

五、报考程序

(一)报名时间

2025年11月4日9:00至11月13日17:00。

(二)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于报名时间内登录长江水利网(www.cjw.gov.cn)左方的长江委人事招录专栏,进入二级页面,点击“公开招聘服务平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登录”进行注册登录,在线提交报考申请,逾期不再受理报考申请。报考人员按最高学历选报1个岗位。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须按照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填写报考信息、提供有关材料,填报直系亲属从业情况和近亲属在水利部系统从业情况,并签署诚信承诺书,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2.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招聘单位一般在收到报名信息的2个工作日内完成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可于报名期间登录公开招聘服务平台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2025年11月4日9:00至11月13日17:00期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他岗位;2025年11月13日17:00以后,不能修改报名信息和改报其他岗位,请报考人员合理安排报考时间并及时关注审查结果。

各招聘单位将根据本公告规定的报名资格条件和招聘岗位要求,参考教育部2025年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2年颁布的《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和《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代码册(2023年)》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应以最高学历所对应的专业应聘。如毕业院校不分设二级学科或自设专业,所学学科专业不在选定的参考目录中,所学专业与岗位要求的学科专业类同,报考人员可主动联系招聘单位确认是否符合报名条件。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聘单位均可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三)开考比例

各招聘岗位招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比例原则上需达到1:5方可开考,达不到该比例的,由招聘单位领导班子(招聘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是否按实际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组织考试,或视情况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取消该招聘岗位,并由招聘单位对核减或取消的岗位公布岗位计划调整情况。

(四)考试由各招聘单位组织,一般采取笔试、面试方式,仅招聘博士研究生的岗位采取面试方式。如计划招聘人数与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比例不足1:3的,设置合格分数线,应聘人员应达到合格分数线才能进入下一环节。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考前资格审查安排、合格分数线设置、总成绩合成等本公告未尽事宜将由各招聘单位在长江水利网和本单位网站公布,请注意查询。

六、体检和考察

招聘单位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计划聘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

招聘单位负责体检和考察实施。参加体检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到指定地点集中,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职位,有关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员。

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采取实地走访、个别谈话、查阅档案、同本人面谈等方式进行,全面了解考察人选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等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核。有不符合回避规定相关要求以及其他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七、公示和聘用

体检和考察结束后,招聘单位根据总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等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长江水利网、相关招聘单位网站等公示。同时公布监督电话与通信地址,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查验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八、递补和补招

如有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的,依据总成绩排名递补其他人员,或核减、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对仅招聘博士研究生的岗位,招聘期间岗位出现空缺,由招聘单位集体研究决定是否补招,如果补招,由招聘单位重新发布招聘公告并开展相关招聘活动。

九、待遇

聘用人员纳入事业编制管理,工资及福利待遇按照国家事业单位现行政策和长江委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十、校园宣讲

校园现场宣讲行程安排如下。

(一)武汉大学校园宣讲

时间:2025年11月4日14:30—16:30

地点:武汉大学水利水电学院8教328室

(二)河海大学校园宣讲

时间:2025年11月13日9:00—11:00

地点:河海大学闻天馆108室

十一、其他

报考人员应诚信应考,按要求参加考试考察,遵守公开招聘纪律规定。

考生在考试及体检期间的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十二、联系方式

招聘单位咨询及监督电话见附件1。

报名系统技术咨询:027-82828023、82820953。

接受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7:00。

欢迎考生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根据信访监督等有关规定,提倡实名反映情况,考生反映情况一般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提出,并载明姓名、住址和请求、事实、理由以便调查核实。考生反映情况应当客观真实,对其所提供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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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事业单位2026年度公开招聘单位简介(第一批)

2.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事业单位2026年度公开招聘计划表(第一批)

原标题: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事业单位2026年度公开招聘公告(第一批)

文章来源:http://www.cjw.gov.cn/zwzc/zdgk/rsgl/rszl/jgsy/202511/t20251103_5943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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