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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北京政法职业学院第三批公开招聘3人公告
2025-11-05 21:58: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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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政法职业学院是经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学院主管部门是北京市教育委员会,现为北京市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

依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等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我院工作实际,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岗位及基本条件

招聘学生辅导员3名,具体岗位信息详见附件《北京政法职业学院2025年招聘工作人员职位及要求表》。

二、招聘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

(二)身心健康,身体条件适应工作岗位的要求。

(三)符合北京市相关政策要求。

(四)报考人员须北京市常住户口(不包括户口、档案保留在学校的非北京生源毕业生)且人事行政关系在北京。

(五)报考人员年龄38周岁及以下(1986年11月及以后出生),且具有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等。

(六)符合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

三、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1月14日

四、报名方式

应聘者请访问北京政法职业学院招聘系统(网址:http://hr.bcpl.edu.cn:81/zp.html#/),在线注册按规定模板填写申报岗位及个人简历信息。本次招聘一律通过学校招聘系统进行填报,不接受纸质或其他渠道报名。

五、招聘程序

(一)资格初审

报名时间截止后,学校根据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对应聘者提交的报名信息、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网上招聘系统中填报信息不全而影响审查认定的视为资格初审不通过。资格初审通过的应聘者按照邮件通知参加笔试。

(二)笔试

应聘者参加笔试。考试内容参照《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共基本能力笔试大纲(试行)》。

笔试的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划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每个招聘岗位按照拟招聘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成绩低于合格线者不能进入面试,未达到1:5的岗位,按成绩不低于合格线的实际人数参加面试。

(三)面试和心理测试

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划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按照笔试、面试两环节各50%的权重计入综合成绩,面试全程录像。

面试和心理测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心理测试仅作为参考意见,不计入综合成绩。

(四)综合考核

依据综合成绩,按照拟招聘人数与参加综合考核人数1:3的比例确定人选,由学院领导、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进行综合考核,确定各招聘岗位的拟聘用人选。

(五)学院审批

拟聘用人选报院长办公会审批。

(六)政审、体检和公示

1.政审。人事处对拟聘用人选进行政审及查阅人事档案。主要涉及拟聘人选的“三龄两历”、现实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实绩、有无违法违纪等内容。

2.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及要求,配合完成考核、体检及调入等工作,未能按照规定时限及要求完成的,取消应聘资格。

3.公示。拟聘用人选名单在北京政法职业学院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招聘结果按照要求进行备案。

六、需说明事项

(一)从报名到招聘工作结束,应聘人员应保证所留邮箱有效。应聘人员应及时关注邮箱,笔试、面试、综合考核、体检等均以邮件通知为准。

(二)社会人员在报考前应征得所在单位同意。拟聘用人选公示无异议后,拟聘用人选须及时办理完行政关系调入手续。

(三)应聘者提交的资料需真实有效,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凡与报名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招聘资格,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附件:北京政法职业学院2025年招聘工作人员职位及要求表

北京政法职业学院人事处

2025年11月3日

原标题:北京政法职业学院2025年第三批公开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rsj.beijing.gov.cn/xxgk/gkzp/202511/t20251103_425127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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