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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新疆兵团第十二师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引进公告(37人)
2025-11-12 11:39: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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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考生: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第十二师新时代人才引领驱动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师党办发〔2024〕29号)、《兵团第十二师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办法(试行)》(师人社发〔2024〕30号),第十二师决定组织开展2025年度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引进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方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面试、体检与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二、招聘计划

此次兵团第十二师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引进工作人员37名,涉及33个岗位。具体岗位及招聘条件详见《2025年度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引进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三、招聘条件

1.符合招聘岗位的年龄要求:年龄要求在35周岁及以下的应聘人员,即1989年11月10日(含)以后出生;年龄要求在40周岁及以下的应聘人员,即1984年11月10日(含)以后出生;年龄要求在45周岁及以下的应聘人员,即1979年11月10日(含)以后出生。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与工作能力;

5.具备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6.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须经原工作单位同意,在资格复审时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7.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招聘岗位要求有相关工作经历的,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25年11月10日;

8.报考人员需已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

(三)下列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在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其中,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四、信息发布平台

兵团考试信息网(http://btpta.xjbt.gov.cn/)、第十二师政务网(http://www.12s.gov.cn/)为此次招聘工作各类信息发布的官方平台。

五、招聘工作时间安排(北京时间)

报名时间:2025年11月10日15:30至11月21日19:30

资格审查时间:2025年11月10日15:30至11月21日19:30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六、招聘工作程序

招聘工作程序为: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初审、面试、体检、递补、考察、公示、审批聘用、到岗后资格复核。

(一)发布公告(2025年11月10日)

按照拟定的招聘计划,由第十二师人社局在兵团考试信息网、第十二师政务网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2025年11月10日15:30至11月21日19:30)

1.报考人员可通过兵团考试信息网、第十二师政务网查询《岗位表》。报考人员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根据报考岗位准备所需材料,2025年度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引进报名表(附件2)、诚信承诺书(附件3)及相关材料发送至引才单位指定的电子邮箱(电子邮箱可在《岗位表》查找)。报考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表和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最新)、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扫描件等材料。

(2)国家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报考的,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3)中共党员证明(岗位要求需中共党员<含预备>)的,应提供所在院系、单位组织部门出具的证明,未作要求的不用提供)。

(4)岗位要求有“教育教学工作经验”的,报考人员还需开具相应工作经历证明,工作经历证明须含“劳动/聘用合同及对应的社保清单”。

(5)取得国(境)外学历的人员,需在报名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并上传认证证明材料。报考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www.cscse.edu.cn)查询国(境)外学历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6)岗位要求具有相应学科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的,须提供相应学科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且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报考“语文”学科的人员,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

(7)岗位要求高、中职称资格的,须提供相关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

2.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要结合自身实际,认真阅读报考岗位设定的条件,选报自己适合的岗位,防止错报、误报。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按相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骗取报考资格及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三)资格初审(2025年11月10日15:30至11月21日19:30)

各引才单位根据岗位要求,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网上资格初审。凡与报考条件不符、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不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审查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时间段须保持电话畅通,及时按照引才单位要求修改完善相关信息。[page]

(四)面试

1.岗位均为免笔试岗位,对同一岗位报名比例在1:10及以内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报名比例超过1:10,需增设知识测试环节(知识测试分数不计入总成绩),报考人员按照知识测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1:10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答辩+说课(试讲)+(才艺展示)”的方式进行。考生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面试成绩须达到当天该考场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平均分且≥60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面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3.面试时间地点:以正式面试通知为准

(五)总成绩

总成绩以面试成绩为准(笔试分数不计入总成绩)。

如出现总成绩相同情况,采取加试方式,排名以加试成绩为准。

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将在兵团考试信息网、第十二师政务网公布。

(六)体检

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以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详见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务员局网站)等规定组织实施。

(七)递补

在考察环节之前,如有考生放弃本次招聘考试,视情况依次递补后续考生。体检环节考生只递补一次。后续环节不再递补考生。

(八)考察

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进入考察环节。在考察中,经审定不符合招聘要求、截止公示前未能提交岗位所需学历(学位)证书或证明材料的人员,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引才单位在与考生签订诚信承诺书的前提下,考察可以采取委托的方式进行,并约定到岗后进行复核,如存在不诚信行为,取消考生聘用资格。考察及后续环节若考生因个人原因放弃拟聘用资格,则计入诚信档案,3年内禁止报考本师市范围内事业单位招聘考试。

(九)公示

第十二师人社局按照岗位拟招聘计划数,根据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等,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兵团考试信息网、第十二师政务网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

(十)审批聘用

1.公示期满未收到举报或举报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第十二师人社局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审批手续,由各引才单位办理聘用手续。聘用单位与受聘人员及时签订聘用合同,初次聘期为5年,初次就业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2.新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未满约定服务年限的,不得交流到其他事业单位或其他岗位,未满服务年限离职或报考其他单位的,聘用单位须请示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后放行。

(十一)到岗后资格复核

拟聘用人员报到后,引才单位对考生相关情况进行资格复核,如存在不诚信的行为,取消其聘用资格。

七、监督

第十二师纪检监察部门对本次招聘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参加招聘工作的考官或工作人员要严格实行回避制度。对于违反规定的考官、工作人员,将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进行严肃查处、追责问责。报考人员违反规定的,视情节轻重,取消其考试资格;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按照上述有关规定处理;不属于报考范围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监督电话:0991-3712388

八、招聘有关事项

1.请各位报考人员务必按时参加各项考务活动,超过时限未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

2.本《公告》确定的时间、地点,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另行通知。公告及有关通知或安排发布的官方网站为兵团考试信息网、第十二师政务网。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错误信息造成的报考失误,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3.本公告所附相关文件与公告具备同等效力,请报考人员仔细阅读。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的报考失误所带来的一切

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对违反招聘纪律的报考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触犯法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4.报考人员对自己报名时填写的信息负责。报考人员应信守本人在网上报名时签署的诚信承诺,在网上报名时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如报名填写信息与报考人员所持证明材料不一致,将被视为失信行为,由此带来的资格审查不合格及其他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5.对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报考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情形的,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

6.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试辅导培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7.本《公告》由第十二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详见《岗位表》各引才单位联系方式。

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电话:0991-3753456、3836605

咨询时间:工作日10:00-14:00,15:30-19:30

1.2025年度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引进岗位表

2.2025年度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引进报名表

3.2025年度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引进诚信承诺书

第十二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1月10日

原标题:2025年度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引进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12s.gov.cn/xwzx/gqgg/9613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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