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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南宁海关所属事业单位2026年招考聘用25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
2025-11-14 09:31: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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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宁海关所属事业单位2026年度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等政策规定,结合工作需要,南宁海关所属事业单位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25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有10个事业单位24个岗位合计25名事业编制人员。招聘岗位及具体条件详见《南宁海关所属事业单位2026年度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名称、专业代码参照国家教育部门公布的《普遍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4年版)和《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代码册》(2022年版)。
 
  二、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年龄、专业、资历、职称、职业(执业)资格等要求;
 
  年龄、学历学位、工作经历以及相关资格要求等时间的计算,除2026届高校毕业生取得相关学历学位的时间截止至2026年7月31日外,其他资格要求均截止至2025年10月31日(如年龄要求18-38周岁的,为1986年11月1日至2007年10月31日出生)。国(境)外高校毕业生报考前应完成国家教育部门学历认证。
 
  报名的专业、学历、学位应相统一,对于2026届高校毕业生,应以其即将获得的最高学历进行报考;对于其他人员,均应以其已获得的最高学历进行报考(如学历要求为本科及以上的岗位,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不能以本科学历报考)。
 
  岗位要求的职称均为非“定向评价、定向使用”取得的职称。
 
  (六)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七)应届高校毕业生指2026年毕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2024年、2025年毕业,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二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包括未签订过三方协议或劳动合同、未就业或有过就业经历等,下同),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未发生转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者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2024年1月1日至报考前取得国(境)外学历并完成国家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国(境)外高校毕业生,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以报考“限应届高校毕业生”岗位。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等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3.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人员;
 
  4.有违法、违纪行为或因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5.在各级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或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被认定为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6.近三年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的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等次的人员;
 
  7.现役军人,定向生、委培生,在读的非2026年应届毕业生,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8.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5年11月12日9:00至11月21日18:00。
 
  报名方式: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不接受邮寄件、电子邮件报名。报考人员在报名时间内登陆中国广西人才市场人才评价中心考试报名系统(以下简称“考试报名系统”:https://exam.gxrc.com/Login/Index#),按提示进行网上报名,按要求填报信息。报考人员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且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考试报名系统操作流程和要求详见《在线报名系统说明书(考生端)》(附件2)。
 
  报名注意事项及相关材料要求:
 
  (1)报考人员应严格落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有关规定,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招聘单位的岗位。报考人员与海关系统工作人员有以上亲属关系的,报名时应在“家庭主要成员”栏增加填写其姓名、关系、工作单位、职务等信息。未按要求如实填写的,招聘单位将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2)报考人员在报名时应当签署《诚信承诺书》(附件3),承诺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并承担不实承诺相关责任。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因报名提交的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者错误填写报名信息,造成网上资格审查、面试资格审查、考察不通过等后果的,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对提供虚假材料,伪造、变迁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移交相关部门予以处理。
 
  (3)报考人员要合理安排报名时间,及时填写、提交并确认报名信息,避免网络拥堵等情况影响报名,报名时间截止后无法修改报考信息或其他岗位。
 
  (4)报考“限应届高校毕业生”岗位的,除2026届高校毕业生外,应在“备注”栏承诺未落实工作单位,并上传《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声明》(附件4);报考岗位有职称、职业资格(资质)、工作经历等明确要求的,应在“备注”栏注明相关情况(包括证书名称、等级、取得时间,工作经历内容、单位、时间等),并上传相关证书、工作经历证明材料等。
 
  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以及《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声明》、职称、职业(执业)资格证书、工作经历等证明材料统一在报名界面点击“上传(管理)此考试附件”上传。
 
  2.网上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2025年11月12日9:00至11月23日18:00。
 
  依据岗位招聘条件在网上对报考人员报名信息、相关证书、证明等申请材料等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可在完成报名2个工作日后登录考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报考申请未审查或者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在报名时段内可以改报其他岗位,超过报名截止时间的,不予受理。网上资格审查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岗位条件的最终依据。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聘单位均可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3.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5年11月12日9:00至11月28日12:00。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报名系统缴纳公共科目考试费,考试费每人每科50元,合计100元,完成缴费后方视为报名成功。未在规定时限间完成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笔试类型为“免笔试”的人才引进岗位,资格审查通过后,无须实际缴纳考试费。
 
  因未达到开考比例要求取消岗位招聘计划的,报考人员考试费按规定通过原渠道退回。
 
  4.开考比例。
 
  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成功人数原则上要达到1∶3比例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核减岗位招聘人数。岗位招聘人数核减至1人后仍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人才引进岗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由招聘单位自行确定调整开考比例要求。
 
  对取消招聘的岗位,招聘单位将在广西人才网、南宁海关互联网门户网站发布公告,并及时通知报考人员。
 
  5.打印准考证。
 
  准考证打印时间:笔试开考前3日至面试环节工作结束。
 
  通过网上资格审查并交费成功的报考人员,自行登录考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保证字迹、照片清晰)。
 
  准考证是参加笔试、面试等环节的重要凭证,因未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损坏信息无法识别等影响参加考试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二)考试。
 
  1.公共科目笔试。
 
  笔试采用现场纸笔闭卷考试形式,笔试类型根据所报岗位分为综合管理类(A类)、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和医疗卫生类(E类)。每个类别考试设置《职业能力倾向测试》(考试时间90分钟)、《综合应用能力》(考试时间120分钟)2个科目,每个科目分值100分,满分200分。
 
  笔试结束一周后,考生可登录考试报名系统查询本人笔试成绩。报考人员对缺考、零分和违纪违规三种成绩查询结果有异议的,可在笔试成绩公布之日起3日内向南宁海关申请成绩复核;其他情形原则上不接受复核。
 
  本次招聘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合格分数线为120分,未达合格分数线者不得确定为面试人选。
 
  笔试具体时间和有关事项将在广西人才网、南宁海关互联网门户网站另行通知,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2.面试(面谈)。
 
  面试(面谈)前,将组织资格复审。报考人员需带齐报名时提供的全部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参加现场资格复审,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职人员还应提供现所在工作单位《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附件5)。现场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未按规定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面谈)资格。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根据岗位招聘人数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达不到1︰3比例的,以实际达到笔试合格线人数为准。
 
  人才引进岗位无需笔试,面试采取现场面谈形式,报名成功人员全部确定为面谈人选。
 
  本次招聘划定面试(面谈)合格分数线,面试(面谈)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合格分数线者不得确定为体检和考察人选。
 
  面试(面谈)、资格复审的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将在广西人才网、南宁海关互联网门户网站另行通知。
 
  3.考试综合成绩。
 
  有笔试岗位的考试综合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2]×50%+面试成绩×50%;
 
  无笔试岗位(人才引进岗位)的考试综合成绩=面谈成绩。
 
  各项成绩计算均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四、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1的比例确定入围体检人选。综合成绩出现并列情况的,以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入围体检人选。
 
  体检在招聘单位指定医疗机构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岗位,相关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入围体检人员未按照招聘单位通知要求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个人承担。
 
  (二)考察。
 
  体检合格者列入考察对象人选,采取到考察对象毕业院校或用人单位查阅档案、个别谈话、身份核实、信用查询等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遵纪守法、诚信记录、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同时对其资格条件及相关情况进行复查。凡是因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等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达不到招聘岗位条件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选。考察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如报考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招聘单位将视情况研究是否递补或取消相关岗位招聘计划。
 
  五、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南宁海关互联网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者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应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期满后报考人员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有异议影响聘用的,不再递补。
 
  拟聘用人员未按照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报到的,招聘单位可按自动放弃其聘用资格处理,不再递补。
 
  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福利待遇按国家规定执行。
 
  六、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招聘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执行回避制度,要严格遵守招聘纪律,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等规定处理。
 
  (二)本公告及附件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等,如无特别说明,均含本级基数。
 
  (三)报考人员在报考期间,应注意关注广西人才网、南宁海关互联网门户网站了解招聘相关信息,务必准确填写电话、电子邮件等联系方式,并保持联系畅通,联系方式发生变化的须及时告知招聘单位。考生因自身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四)报考人员应诚信报考,在入围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后放弃,不按要求提交书面放弃申请的,将视情向有关部门申请记入考试诚信档案。
 
  (五)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出版也不指定考试辅导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者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六)根据招聘情况和工作实际,必要时招聘单位可发布补充公告,相关调整、增加事项等内容以补充公告内容为准。
 
  本招聘公告由南宁海关人事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
 
  报名咨询电话:0771-5368272、0771-5368250。(工作日9:00-12:00,14:30-17:30)。
 
 
 
 
 
本文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南宁海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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