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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湖南中共永兴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2025-12-04 15:37: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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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永兴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流动调配工作实施意见》(永办发〔2023〕10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中共永兴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县委巡察办)决定面向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和职数

县委巡察办行政编工作人员1名。

二、选调原则和方法

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人岗相适、能力匹配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自愿报名与组织推荐相结合、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三、选调范围和条件

(一)选调范围

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科级以下工作人员(不含科级)。

(二)选调条件

1.报考人员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3)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1989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

(4)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5)具有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身份,在现单位工作满1年以上,其中县直单位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应具备2年以上工作经历(含试用期);

(6)上年度考核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7)符合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流动调配的其他条件。

2.不得报考的情形

(1)在试用期内或者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2)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党纪政务处分尚在影响期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与县委巡察办在职干部职工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拟制血亲关系以及需要回避的其他情形的;

(5)干部人事档案中“三龄两历一身份”存疑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确定为流动调配人选情形的。

以上工作经历、服务期限、任职年限等时间计算均截至2025年11月30日。

四、选调程序和时间安排

(一)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间定于2025年12月4日至12月10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报名地点设在县委巡察办督查股(县委大院第五办公楼一楼107办公室),联系电话:0735-5569460。

(二)资格审查。

1.现场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审查,由县委巡察办对报考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选调计划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2。

2.报考人员需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料按以下顺序进行排序:①手写签名的《2025年中共永兴县委巡察办机关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2份(见附件);②本人学历证书、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③本人近期同底免冠1寸正面红底彩色照片2张(照片背面写上姓名)等;④符合报考要求的其他佐证材料。

(三)领取准考证。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凭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到县委巡察办107室领取准考证,领取准考证的时间另行通知。

(四)考试。考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时间和地点待定(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确定的时间和地点为准)。

(五)考察。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考察对象,如入围者相同的,一并列入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县委巡察办派出考察组到考察对象所在单位进行实地考察。如因入围考察的考生自愿放弃或考察不合格而出现职位空缺时,可按照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予以考察,但只递补1次。

(六)公示。对拟选调人选在调入、调出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受理署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的举报人的举报。县纪委监委干部监督室、县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室同步受理公示期间的举报。

举报电话:

县纪委监委干部监督室:0735-5527766。

县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室:0735-12380-6。

(七)会议研究。公示期满后如无异议,将拟选调人员名单提交县委巡察办组联席会研究,报县委组织部审定。

(八)办理调动手续。经县委组织部部务会研究同意后,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调动手续。

附件:2025年永兴县委巡察办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中共永兴县委组织部

中共永兴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12月3日

原标题:2025年中共永兴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yxx.gov.cn/gzdt/tzgg/content_395819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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