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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2026年02月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检查长三角分中心2026年公开招考9名员额制人员公告
2026-02-26 00:43: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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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检查长三角分中心为国家药监局直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主要承担长三角区域内药品审评事前事中沟通指导及相关检查工作。根据工作需要,公开招聘工作人员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用人原则。

二、招聘范围

社会在职人员。有关工作年限要求,计算截止时间为2026年1月。具体招聘人数和岗位要求见《国家药监局药品审评检查长三角分中心2026年度员额制人员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详见附件)。

三、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政治素质高,思想品德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个人品格。

(三)爱岗敬业,事业心、责任感强,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和开拓创新精神。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要求或技能条件。本次所公布岗位的学历要求为应聘人员所获得的最高学历。

(五)身心健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

(六)应聘人员年龄不超过38周岁,即1987年2月1日后出生。应聘人员年龄不超过40周岁的,即1985年2月1日后出生。

(七)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有违法犯罪记录的;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等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曾被开除党籍、公职的;

3.曾在国家法定考试、各级各类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为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聘用纪律行为,处于禁考期的;

4.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截止时间:2026年3月20日24:00。

2.报名方式:本次报名统一在网上进行,请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网站(https://t.zhaopin.com/07K5C0),按照要求实名制填写报名信息,提供报名材料并签署知情同意书。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3.报名材料: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岗位要求的相关专业技术职称证书等;学历学位为国(境)外取得的,需提供成绩单(含中文翻译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明书》等;能够证明工作年限的劳动或聘用合同、社保材料等。请将上述材料扫描为PDF格式,在报名时提交。

(二)资格审查

根据报考及岗位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可以参加笔试。应聘人员可通过本链接(https://t.zhaopin.com/07K5MB)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本次公开招聘信息化岗的开考比例(即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与岗位拟聘人数比例)为3:1,其余岗位开考比例均为5:1。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研究调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可改报其他岗位)。具体情况将在国家药监局和分中心网站进行公布。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地点在上海。笔试、面试具体安排将另行通知,请考生带好身份证、高等教育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参加考试。

1.考试评分规则

笔试、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其中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成绩较高者进入考察、体检程序。若总成绩相同且面试成绩也相同,取面试要素中“专业能力及岗位匹配度”成绩高者作为考察对象,进入考察、体检程序。

2.笔试

笔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专业知识、综合能力等内容。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需在笔试前通过邮件、短信等方式反馈是否参加笔试。

3.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面试人数与岗位拟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比例内末位成绩相同者,均进入面试。如考生放弃面试资格,则按笔试成绩排名依次递补。到场实际参加面试人数少于规定比例人数的,以实际到场人员参加面试。

面试前对应聘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核验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具体事宜另行通知。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思维、理解、应变、分析、人际沟通能力、工作责任感、语言表达等能力及专业知识等内容。应聘人员可通过分中心网站查询面试有关安排以及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未进入面试的报名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四)考察、体检

根据岗位拟聘人数,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考察、体检人选。有人员考察、体检结果不符合要求的,可以按照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人员进行考察、体检,但只能递补一次且递补人数不超过岗位拟聘人数。考察前主动放弃应聘资格的人员,不列入人员名次。

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审核人事档案、听取所在单位或者相关单位党组织、组织(人事)部门及纪检监察部门意见、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进行,必要时开展延伸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廉洁自律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重点考察人选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考察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核。

体检标准及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有关规定执行。无正当理由不按通知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分中心根据工作需要可以调整考察、体检的先后顺序。考察、体检结果合格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五)公示

根据考试、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在国家药监局和分中心网站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六)聘用及待遇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根据规定按程序签订员额制合同。新聘用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到相应岗位;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员额制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等待遇。

五、纪律与监督

(一)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与国家药监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处级以上干部(含3年内退休的处级以上退休干部)以及与长三角区域(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药监局、上海市市场监管局机关及所属单位处级以上干部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人员,不接受报考。

(二)为防范利益冲突,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接受报考:

1.本人及近亲属(配偶、父母、子女及其配偶、同胞兄弟姐妹)在药品研发机构(不含科研单位和高校)、药品生产企业、CRO公司等单位担(兼)任高管、董事、监事和分管研发、注册、生产的高级管理人员、担(兼)任药物研发或药品注册代理机构(部门)负责人的,以及持有所在公司股份或期权的。

2.近亲属(配偶、父母、子女及其配偶、同胞兄弟姐妹)在前款所述单位担(兼)任药物研发或药品注册项目组负责人的、从事药品注册申报代理具体工作的。

存在以下情形人员,须防范利益冲突。配偶、直系血亲等在药品领域相关企业从业,并且所从事的工作业务范围与分中心、应聘岗位存在直接对口关系及利益联系的人员,不接受报考。所从事的工作业务范围与分中心、应聘岗位不存在直接对口关系及利益联系的应聘人员,须在应聘时作出利益冲突防范承诺。

(三)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在招聘报名、考试、体检、考察等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故意隐瞒或有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或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或取消聘用,情节特别严重者予以追究相应责任。

六、其他事宜

(一)本次公开招聘岗位要求专业为报考者最高学历专业。专业目录主要参考《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5年版)》《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代码册》(教育部高校学生司2018年8月)和《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目录》(2018年4月更新)。对于所学专业类同但不在上述参考目录中的,应聘人员可与分中心联系,由分中心根据工作岗位特点审核确认报名资格。

(二)应聘人员应在报名信息中填写常用的邮件地址和联系电话,并确保联系方式准确、畅通。分中心将通过网站公告、电话、短信、邮件等形式,通知应聘人员资格审查及考试结果(未通过资格审查、未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不单独通知)。

(三)存在以下情形,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1.因个人原因导致通讯不畅、无法及时联系的;

2.因个人及所在单位原因导致无法在通知之日起20日内完成考察、体检的;

3.因个人及所在单位原因导致无法在通知之日起30日内办理入职的。

(四)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五)分中心根据聘用人员的工作情况、近亲属从业情况等,为防范利益冲突风险,有权对聘用人员的工作安排、部门分配和岗位进行调整。

七、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1-22082230(工作日9:00-11:30,13:30-17:00)

邮箱:zhaopin@ydcdei.org.cn

监督电话:021-22082212

附件:国家药监局药品审评检查长三角分中心2026年度员额制人员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doc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药品审评检查长三角分中心

2026年2月24日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s://www.nmpa.gov.cn/zwgk/rshxx/zhshdwgl/2026022414292116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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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 ague in the spring is physic for a king. 春天一场病,一年不服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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