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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岗位计划2个(详见《2012年汕尾市工商行政管理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
二、招聘对象
招考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和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的社会人员。应届毕业生指2012年9月30 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含2010年、2011年办理暂缓就业手续且未就业的毕业生);社会人员指除应届毕业生外,取得 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对于学制为2年半或提前修满学分,于2011年底或2012年初毕业的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视为应届毕业生;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 人员报考者,报名时毕业不超过1年的视为应届毕业生;非广东省常住户口(生源)报考者限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学历并取得学士学位的人员。
国有单位正式员工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出具书面证明。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并有我 驻外使领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且符合职位条件要求。由我省招募的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三支一扶”)的大学生,自服务期满之日起3年内参加公开招聘的,笔试成绩加10分后再折算,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遵纪守法,具备良好的品行;
3、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6年11月30日至1994年11月30 日期间出生);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它资格条件,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工作经历(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日期为2012年11月30日)。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曾被开除公职、在各级招考公务员和招聘工作人员过程中被招录主管机关认定有考试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考职位。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时间:2013年1月10-12日(办公时间内);报名地点:汕尾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人事教育科,地址:汕尾市区通航路中段工商大楼。联系人:陈侦顾、雷振科,联系电话:3314061。
报考者按照公告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亲自到达报名地点报名。每位报考者只可报考一个符合招考条件的职位,学位种类不能等同于报考专业。报名时,本人需携带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和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证书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本人近期红底1寸免冠半身彩照2张、《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2、自行下载、A4纸正反面打印、黑色签字笔填写)。属于办理暂缓就业手续的毕业生需携带暂缓就业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符合“三支一扶”条件的大学生需携带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二)资格审查。
工作人员现场对报考者的资格、资历和其他材料进行初步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发放笔试准考证。
(三)笔试。
1、考试科目为《综合知识》,主要内容是:马克思主义哲学、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法律、行政管理、公文写作和时事政治等,不指定考试用书。考试时间为2013年1月18日下午15:00-17:00,考试地点为汕尾市城区(具体地址详见准考证)。
2、笔试最低入围分数线由汕尾市工商管理局会同汕尾市城区人社局按规定划定。
3、公布笔试成绩。通过汕尾市红盾信息网和汕尾市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考生笔试成绩。
4、接受考生查分。笔试成绩公布后3天内接受考生查分。考生如对笔试分数有疑问,由本人持身份证、准考证到汕尾市工商局人教科填写《考生查分登记表》申请查分。每个考生只能申请查分一次。
(四)面试。
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以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员名单在汕尾市红盾信息网和汕尾市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同时向进入面试考生发放《面试通知书》。面试根据招聘岗位要求,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一位。面试结束后,考试总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划定为60分,考试总成绩达不到60分的,不列入体检对象。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总成绩相同时,以其中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面试成绩亦相同时,视为该岗位体检并列人选。
(五)体检。
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的要求对拟聘人员进行身体检查,体检合格者进入政审考核程序。体检不合格的,可在同一岗位中按总成绩(总成绩60分以上)由高分到低分进行依次递补。
体检时间和医院另行通知。
2012年汕尾市工商行政管理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
招聘单位 |
招聘岗位 |
职位代码 |
职位简介 |
聘用人数 |
专业名称及代码 |
学历 |
学位 |
是否要求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
其他条件 |
汕尾市城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12315投诉举报中心) |
管理岗位 |
1101 |
从事消费者投诉受理、咨询、调解等工作 |
1 |
法学
(B030101) |
本科 |
不限 |
否 |
|
汕尾市城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12315投诉举报中心) |
管理岗位 |
1102 |
从事文秘、组织管理、文体组织等工作 |
1 |
教育学(B04)、工商管理(B110201) |
本科 |
学士学位 |
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