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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安徽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总体方案》(皖办〔2015〕42号)规定,要建立跨部门的公务用车服务中心,实行统一管理。按照要求,我县组建了“郎溪县机关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经县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驾驶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岗位条件
共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驾驶员10名。
招聘条件: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组织纪律性强,自愿从事驾驶员工作,爱岗敬业;未受过刑事、治安处罚和党纪、政纪处分,且具备以下条件的人员:
1、男性,本县户籍,年龄在25—45周岁(1971年3月1日以后出生)。
2、驾龄5年以上(2011年3月1日前取得驾驶证)。所持驾照为C1以上(持A1照报考大客岗位者可简化考试程序)。
3、近5年内未发生过“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
4、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有较强的服务和保密意识。
三、招聘办法和程序
(一)报 名
1.报名时间:2015年3月28日-29日(正常工作时间)。
2.报名地点:县机关服务中心(郎步路6号,县委、县政府大院5号楼四楼),联系电话:7029083。
3.报名时携带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驾驶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一张。
(二)考 试
1、考试时间:4月 2日上午8:30
考试地点:郎溪县驰丰驾校(一楼大厅集合)
考试内容:采用专业技能测试的方式,实行百分制,报考人员须随带身份证、驾驶证参加考试。
2.根据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当场亮分,从高分到低分等额进入体检环节。
(三)体 检
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次序等额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企业用工通用标准(费用考生自理)。因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而空缺的名额,按总成绩从高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考 察
在体检合格人员中,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其德才表现、有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和应聘资格条件等情况。
(五)聘 用
考察合格人员为拟聘用人员,经公示3天后无异议的,按《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招聘的人员实行聘用合同制管理。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不予聘用。空缺名额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工资待遇
(一)正式聘用期每月基本工资1800元。
(二)签订劳动合同后,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生育、工伤保险以及住房公资金。
(三)其他待遇按中心差旅费补助办法及相关绩效考核执行。
五、有关事宜
1、本《公告》由郎溪县机关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2、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郎溪县纪委(监察局)派员全程参与,并全面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3、政策、考务咨询电话:县机关服务中心 0563-7029083
监督举报电话:县监察局 0563-7021662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原标题:2016年郎溪县机关服务中心公开招聘驾驶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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郎溪县机关服务中心招聘驾驶员报名登记表docx
郎溪县机关服务中心
2016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