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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考生:
根据温州市瓯飞工程开发建设促进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工作安排,定于2013年2月2日组织面试。现将面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入围面试的考生名单见附件1。
2、请入围面试的考生打印面试通知书(附件2),在规定时间内到达考点候考室抽签候考,逾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有关面试考生纪律见附件3。
4、体检时间另行通知,请关注温州人事考试网(www.wzks.cn)查询面试结果及体检通知。
温州市瓯飞工程开发建设促进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 入围面试考生名单 |
姓名 |
准考证号 |
报考单位 |
报考岗位 |
黄崇卡特 |
10300010809 |
市瓯飞工程开发建设促进中心 |
水利类 |
陈清姑 |
10300010813 |
市瓯飞工程开发建设促进中心 |
水利类 |
黄增好 |
10300010810 |
市瓯飞工程开发建设促进中心 |
水利类 |
陈益彬 |
10300010815 |
市瓯飞工程开发建设促进中心 |
土木工程类或水利水电工程、水文与水资源工程,河口海岸及近海工程、水利水电建筑工程、港航 |
郑兴 |
10300010812 |
市瓯飞工程开发建设促进中心 |
土木工程类或水利水电工程、水文与水资源工程,河口海岸及近海工程、水利水电建筑工程、港航 |
尤法俊 |
10300010817 |
市瓯飞工程开发建设促进中心 |
土木工程类或水利水电工程、水文与水资源工程,河口海岸及近海工程、水利水电建筑工程、港航 |
面试考生纪律
一、考生持本人身份证、《面试通知书》和笔试《准考证》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面试点候考室报到,面试期间不得穿着带有明显职业特点的职业装或制服。
二、报到后,接受候考室管理人员校验证件,发现代考即取消面试资格。
三、按规定关闭一切通讯工具并交由管理人员统一保管。在面试过程中,如发现考生随身携带通讯工具,作零分处理(为避免嫌疑,请考生不要使用戴耳机的各种电子设备)。
四、在管理人员的组织下,抽签取得面试顺序号,在引导员的带领下依次进入面试室接受面试。
五、在候考室候考期间服从管理人员的管理,不得擅自离开。
六、考生不得将参考资料、纸张等物品带入面试室,不得将面试题、草稿纸带出考场。面试过程中不得自报姓名,不得要求考官解释题目。
七、面试结束后,离开面试室,不得再回候考室。
八、如有违反以上规定,或发现有其他舞弊行为的,按违纪处理。
附件:1、入围面试考生名单
2、面试通知书(点此打印)
3、面试考生纪律
2013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