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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4月广东大鹏新区社会建设局(社工委)招聘1人公告
2016-04-11 09:45:47 来源:91考试网 作者:www.91exam.or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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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大鹏新区社会建设局(社工委)近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人员1名,具体岗位参见《大鹏新区社会建设局(社工委)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岗位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本公告及报考岗位所要求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

二、招聘方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公开招聘,按总成绩由高到低1:1录用。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我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五)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符合本公告及《岗位表》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况者,不予接受报考:

(一)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二)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人员;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及资格初审

报名及资格初审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6年4月15日,上午9:30—11:30,下午2:30—5:00(含当日,仅限工作日,双休日及国家法定节假日不接受报名)。

报名及资格初审地点:深圳市大鹏新区葵涌办事处金岭路1号大鹏新区管委会1号楼1222室。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考生报名接受资格初审应提供以下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学历学位证书及相关验证证明复印件(验原件);

3.《大鹏新区社会建设局(社工委)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照片请提前张贴好)(附件2);

4.《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附件3);

5.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张(若在报名表已经张贴照片,则不再提供彩色照片);

6.公安部门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注意事项:

1.报名者须本人到场,不可委托他人代报名。

2.《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学历学位验证证明、《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等因客观原因暂无法提供的,可以先签署承诺书,在资格复审时提供。

3.本公告中有关年龄的计算截点为2016年3月31日。

五、考试

考试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经初步审查,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统一参加笔试。考生需凭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笔试形式为公文写作,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1:3进入面试。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60分以下者不计入排名,无体检、录用资格。

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

(一)范围:按报考者总成绩高低进行等额体检;

(二)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七、资格复审及聘用

考试及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资格复查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体检或报考资格复查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八、用工模式和待遇

(一)岗位设置试用期,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若试用期合格,则继续聘用;若试用期不合格,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正式录用后,与人才派遣机构签订派遣劳动合同。

(三)工资福利待遇按大鹏新区有关规定执行。

本公告由大鹏新区社会建设局(社工委)负责解释。

招聘咨询电话:28333050。

原标题:大鹏新区社会建设局(社工委)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公告

点击下载>>>1-3.zip

1.大鹏新区社会建设局(社工委)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岗位表

2.大鹏新区社会建设局(社工委)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

3.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

大鹏新区社会建设局

2016年4月7日



Tags:事业单位 考试 招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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