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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2016年04月渝中区二季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三)
附件2: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 附件3 诚信承诺书
我已仔细阅读《渝中区2016年2季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渝中区2016年2季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一览表》等相关注意事项的全部内容,对照自身情况,符合报考条件。我郑重承诺如下: 本人所填写(提供)的个人基本情况、学历(学位)、专业、普通话等级证书、英语等级合格证书、教师资格证等各类报考信息均真实有效。本人自觉遵守招聘的各项规定,诚实守信,严守纪律,认真履行报考人员的义务。 对因个人报名填写信息和本人真实情况不一致造成资格审查不合格,提供有关信息证件不真实,所学专业和应聘岗位专业要求不相符等,不属于《简章》招聘范围或违反有关纪律规定等造成的后果,本人自愿承担责任。同时接受《简章》规定的“对伪造、变造、冒用有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恶意注册干扰正常报名秩序的,一经发现,即取消本次招聘资格,并按国家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本人签名: 身份证号: 年 月 日 《综合基础知识(教育类)》考试大纲 一、考试科目设置 1. 教师岗位、财会岗位的公共考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教育类)》。 2. 教师岗位的专业科目测试内容为《专业技能(含教师基本功)测试》;财会岗位的专业科目测试为《财会专业知识》。 二、考试方法 《综合基础知识(教育类)》、《财会专业知识》采取闭卷考试方式;《专业技能(含教师基本功)测试》采取现场试讲、说课等方式进行。 三、测查内容及试卷结构 《综合基础知识(教育类)》总分100分,考试时间为90分钟,主要为客观性试题。题型主要为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和判断题等。考试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法律、经济、公文写作、道德、国情市情、时事常识、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相关制度以及教育公共基础知识(包含教育政策法规、教育基础理论、教育心理学基础、教师职业素养等四部分)等方面的知识。 (一)综合基础知识(70%) 1.政治。主要测查应试者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形成、发展过程及主要内容的理解和运用。主要包括:了解中国共产党的历史和党的建设理论;正确认识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历史地位;了解中国共产党建立社会主义的斗争及中国共产党探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历程;掌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形成、发展及特色;学习理解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学习理解习 近 平 总 书 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视察重庆讲话精神,学习理解市委四届历次全委会精神。 2.法律。主要测查应试者对法学的基本理论、我国法律基础知识的了解以及法律在工作生活中的实际运用能力。主要包括正确认识我国国家性质、经济制度、国家结构形式、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以及国家机构;熟悉刑法、行政法、民法、经济法、商法等主要实体法的基本概念和基本原则,理解刑事法律关系、行政法律关系、民事法律关系、经济领域的相关法律关系等;了解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民事诉讼法、仲裁法等主要程序法及其实际运用。 3.经济。主要测查应试者对市场经济基本原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等内容的理解和运用。主要包括:了解市场经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含义及特征;正确认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政府宏观调控体系、收入分配制度和社会保障制度;认识了解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国家的对外经济关系以及我国的对外开放格局、经济全球化与我国对外开放的关系。 4.公文写作。主要测查应试者对公文和常用事务文书相关知识的了解与实际运用能力。主要包括:熟悉公文的含义、特点、作用、分类以及公文的行文规范、语言规范、处理规范及其它相关知识;把握常用法定公文的含义、特点、种类及写作要求;把握常用事务文书的含义、特点及写作要求。 5.道德。主要测查应试者对公民道德、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的认识理解,考查应试者的基本道德素质及修养。主要包括:了解道德的含义、特征及作用,理解把握公民道德建设的重要性和主要内容,了解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的含义、特点及其主要内容。 6.国情市情。主要测查应试者对我国和我市的地理历史、人文社会、政治经济等基本概况的了解。 7.时事及常识。主要测查应试者对时事政治的了解,对社会和事物的观察、思考和知识积累的程度。考试内容涉及近一年来国际、国内发生的重大时事,以及历史、文化、科技等诸多方面的常识。 8.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相关制度。主要测查应试者对《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的认识了解。 (二)教育公共基础知识(30%) 第一章 教育政策法规 第一节 国家教育政策法规 一、教育政策与教育法 教育政策的含义,教育法的含义,教育政策与教育法的关系,教育法的渊源、教育政策的体系。 二、国家教育政策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立法背景,立法宗旨,主要内容(教育基本制度、受教育者、其他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立法背景,立法宗旨,主要内容(教师法律地位、教师的权利义务、教师资格制度、教师聘任制度、教师培养培训制度、教师待遇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立法背景,立法宗旨,义务教育的原则、新《义务教育法》的突破。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立法背景,主要内容(高等教育的含义与义务、高等教育基本制度、高等学校的学生)。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立法背景,立法宗旨,主要内容(保护未成年人的原则、未成年人的家庭保护、未成年人的学校保护、未成年人的社会保护、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立法宗旨,主要内容(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教育、对未成年人不良行为的预防、对未成年人严重不良行为的矫治)。 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立法宗旨,主要内容(学生伤害事故的含义,学生伤害事故处理的原则,学校责任事故情形,学校无责任事故情形,学生或监护人责任事故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立法宗旨,主要内容(职业教育体系、职业教育的保障条件)。 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指导思想和工作方针、战略目标和战略主题、各类教育的发展任务、教育体制改革、保障措施。 第二节 地方教育政策法规 一、重庆市义务教育条例 重庆市义务教育条例的基本原则。 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学校。教师。教育教学。法律责任。 二、重庆市中长期城乡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 背景。指导思想。重大战略。基本理念和目标。城乡教育。教育发展措施。 教育体制改革。加大教育保障力度。 第三节 教育政策法规的实施 一、教育政策法规的实施的概念 教育政策执行,是将教育政策内容转变为教育现实的过程。 教育法的实施,是指教育法在现实社会中的实现。教育法实施的方式分为教育法的适用和教育法的遵守。 二、教育政策法规实施现状 教育政策法规实施的成就。教育投入比例增大、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两基”工作取得历史性成就、推进教师专业化和教师队伍建设规范化取得实效、高等教育大众化进程成就显著、终身教育体系逐步完善、职业教育质量提高、社会力量办学规模扩大。 教育政策法规实施的问题。教育政策执行过程中的问题、教育法规实施过程中的问题。 三、教育政策法规实施措施 教育政策执行问题的解决措施。 教育法实施问题的解决措施。 四、教育政策法规实施评估 教育政策评估。教育法的监督。 第二章 教育基础理论 第一节 教育目的与教育规律 一、教育目的 教育目的概述。教育目的的定义、教育目的的结构与类型、教育目的的特点、教育目的的功能、确立教育目的的依据及原则。 教育目的理论基础。马克思、恩格斯关于“个人全面发展”的学说是我国制定教育目的的重要理论依据。 我国的教育目的。我国的教育目的规定、我国教育目的的基本精神。 二、教育规律 教育规律的概念。教育规律同规律一样,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事物(教育内部诸因素之间、教育与其他事物之间)内在的必然的本质性联系,以及事物(教育)发展变化的必然趋势,就是教育现象同其他社会现象或教育现象内部各结构要素之间的固有矛盾,或彼此间的内在联系。 教育与人的关系。人类的可教性、人性与教育、身心发展特征与教育。 教育与社会。社会要素与教育(第三节详讲),社会发展与教育发展:现代化与教育发展、信息化与教育信息化、知识经济与教育改革、可持续发展与教育改革。 第二节 教师与学生 一、教师 教师劳动的特点。劳动对象的复杂性、劳动任务的综合性、劳动手段的主体性、劳动过程的创造性、劳动成果的长效性。 教师的工作价值与角色扮演。教师的工作价值、教师的角色扮演。 教师的素养及其培养。现代教师的素养、教师素养的培养。 二、学生 学生的本质特点。 学生的地位。学生的社会地位、学生在教育过程中的地位。 学生的发展。学生发展的含义、学生发展的一般规律。 三、师生关系 师生关系。师生关系的概念、师生关系的表现形式、师生关系的建立和发展。 第三节 教育与发展 一、教育与人的全面发展 人的全面发展概述。人的全面发展的定义、人的全面发展的内涵。 影响人的全面发展的基本因素。遗传素质、环境、教育的主导作用。 学校教育对人的全面发展的主导作用。 二、教育与社会发展 教育的社会制约性。生产力对教育发展的影响和制约、政治经济制度对教育发展的影响和制约、文化对教育发展的影响和制约、科学技术对教育发展的影响和制约、人口对教育发展的影响和制约。 教育的社会功能。教育的经济功能、教育的政治功能、教育的文化功能、教育的科技功能、教育的人口功能。 教育与我国人才强国战略的关系。教育发展是人才发展的先决条件。经济发展是人才发展的必然结果。正规教育发展中存在不尽人意的地方。以人为本的必然要求。 第四节 德育的实施 一、学生思想品德的特点 幼儿思想品德发展的基本特点。 小学生思想品德发展的基本特点。 中学生思想品德发展的基本特点。 二、德育的基本原则 知行统一原则。 正面教育与纪律约束相结合原则。 严格要求与尊重理解相结合。 集体教育与个别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教育与自我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教育的统一性与灵活性相结合的原则。 教育影响的一致性与连贯性原则。 三、德育的实施途径 德育途径指在特定的时间、空间开展德育实践活动的组织形式。包括课程、团队活动、校园文化、校外教育机构组织的校外活动、大众媒体。 四、德育方法及运用 说服教育法。含义、运用。 榜样教育法。含义、运用。 陶冶教育法。含义、运用。 自我修养法。含义、运用。 学校心理咨询法。含义、运用。 品德评价法。含义、运用。 五、德育方法的创新探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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