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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新丰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雇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1、男,水利工程类专业雇员1名。
2、男女不限,档案员1名,专业不限,档案或中文类专业优先。
二、招聘条件
1、政治素质好,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心,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2、熟悉电脑操作,有一定文字功底。
3、大专以上学历,符合招聘专业要求。具有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相应岗位证书的,学历条件放宽至中专以上。
4、户籍不限,水利工程类专业雇员要求30岁以下,档案员要求35周岁以下。具有相应初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年龄限制放宽5岁;具有相应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岗位证书的年龄放宽10岁。
5、优先考虑聘用本系统职工。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2016年4月13日至4月23日
(二)报名地点:新丰县水务局三楼办公室 联系人:廖冬平,联系电话:2252265,联系邮箱:xfslj123@163.com
(三)报名要求
现场报名,报名者须填写报名表一式一份(见附件)、户口簿、身份证、学历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在职人员需提供单位证明,近期同底一寸免冠照片2张(请张贴在身份证复印件空白处)。
应聘者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
四、招聘方式
招聘采取面试的方法进行,主要测评所聘职位应知应会的相关知识,面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体检和考核
1、体检。按岗位1:1的比例从面试成绩中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并在县水务局公示。体检按事业单位体检标准执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如出现体检不合格的,可递补体检对象。
2、考核。对体检合格的考生,由用人单位进一步核实考生身份及报考资格条件,考核对象有无违法违纪劣迹或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现象。如发现有不合格的,可按规定依次递补。
3、公示。经体检和考核合格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并在县水务局公示。
六、待遇
所聘雇员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工资2000元/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签订聘用合同,两年一聘。合同期满后,根据实际情况由用人单位决定是否续聘或解聘。合同期工资约2800元/月(含社保),其他福利待遇参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新丰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原标题:2016年新丰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招聘雇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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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新丰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招聘雇员报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