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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籍贯”和“出生地”按现行政区划填写。
3.“入党时间”、“参加工作时间”要如实填写,格式如“1972.05”。
4.“专业技术职务”栏中,填写主管部门评定的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5.“熟悉专业有何专长”栏中填写本人所熟悉的工作业务及专长。
二、学习情况填写说明
1.“学历学位”栏中应填写规范的学历名称 ,如“大学”、“研究生”等。获得学历同时也获得学位的,应同时填写,并写明何学科学位。如,通过全日制教育获得了大学本科学历、理学学士学位,就在栏中填写“大学 理学学士”(在一栏中分两行填写)。
2.“毕业院校系及专业”填写获得相应学历的毕业院校和专业。填写毕业院校名称应与毕业证书一致。
3.“学习经历”从大学本科学习时填起,经历的起止时间填到月,格式如“1998.09—2002.06”。
三、工作经历填写说明
工作经历从参加工作时填起,经历的起止时间填到月,格式如“2010.07—2013.08”,前后要衔接,不得空断(因病休养、待业等都要如实填写)。
四、家庭成员及重要社会关系填写说明
填写本人的配偶、子女和双方父母的有关情况。亲属中现任或曾担任过副县处级(军队副团职)以上领导职务的人员以及重要海外关系也要如实填写,已去世的,应在原工作单位及职务后加括号注明。称谓的写法要规范:配偶为妻子、丈夫,子女为儿子、女儿,父母为父亲、母亲。
五、奖惩情况填写说明
填写个人所受到的各种奖励、记功等,并注明奖励时间;受处分的,要填写何年何月因何问题经何单位批准受何种处分,何年何月经何单位批准撤销何种处分。没有受过奖励和处分的,要填“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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