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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考生:
现将海盐县社会保险管理中心编制外岗位合同工招聘笔试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笔试内容
《综合知识》。
二、笔试 时间
2016年5月7日(周六)上午9:00----11:00。
三、考试地点
浙江广播电视大学海盐学院(武原街道枣园西路368号)。
四、领取准考证时间
2016年 5月5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17∶00)。
五、领取准考证地点
海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4号楼306室(同招聘报名地点)
六、注意事项
考生须携带本人准考证、身份证、黑色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卷(削)笔刀等,于考试前30分钟进入考场。
请各位考生密切关注海盐人事人才网热点信息,笔试成绩及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届时将予以公告,并请保持手机等联络方式的畅通,以便我们及时联系。
原标题:县社会保险管理中心编制外岗位合同工招聘笔试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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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场规则和应考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
考场规则
一、应试人员在考试开始前20分钟,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护照或公安部门出具带照片的身份证明)进入考场,二证缺一不可,入场后对号入座并将准考证及身份证件放在桌面右上角。
二、除考试另有规定外,应试人员只准携带本人准考证、身份证、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卷(削)笔刀参加考试。严禁将手机、资料、提包等物品带至座位。
三、考试开始30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考试开始60分钟后才能交卷退场。退场后不得再次进入考场。
四、应试人员必须按规定的座位参加考试,未经监考人员允许不得离开座位。
五、考试开始前和考试结束后不得答卷。
六、必须用黑色墨水笔书写姓名、准考证号和作答主观题, 用2B铅笔填涂答题卡上相关的信息点及作答客观题。不得在答题卡(纸)和准考证上作任何标记。
七、应试人员不得要求监考人员解释试题,如遇试卷分发错误、缺损、错装、字迹不清等问题,应举手询问。
八、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禁止吸烟,不得相互借用文具、传递资料,严禁交头接耳、窥视他人试题答案或交换试卷和答题卡(纸)。
九、考试期间,任何人不得将试卷内容和答题信息传出考场。
十、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立即停止答题并将试卷翻放,经监考人员收卷签字后,方可离场。严禁将试卷、答题卡(纸)及草稿纸带出考场。
十一、应试人员必须遵守本考场规则,服从监考人员的管理。否则,按笔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基本规则处理。
应考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
为了严肃考试纪律,确保人事考试公平公正,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处理:
1. 将手机、资料等规定以外的物品带至座位;
2. 未用规定的纸、笔作答的;
3. 在试卷、答题卡(纸)上填写不符合本人情况信息的;
4. 未在规定座位参加考试或未经监考人员允许擅自离开座位或考场的;
5. 在答题卡(纸)和准考证上作特殊标记的;
6. 在桌椅、文具、肢体上或其它处所,书写有关信息的;
7. 违反规定翻阅参考资料的;
8. 在考试信号发出前答卷,或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卷的;
9. 故意损坏试卷、答题卡(纸),或将试卷、答题卡(纸)、草稿纸带出考场的;
10. 其他一般违纪违规行为。
二、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离开考场,并给予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1. 抄袭、协助抄袭的;
2. 互相传递试卷、答题卡(纸)、草稿纸等的;
3. 使用禁止自带的通讯设备或具有计算、存储功能电子设备的;
4. 其他严重违纪违规行为。
三、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离开考场,并给予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和2年内不得参加相应考试的处理:
1. 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
2. 伪造、涂改证件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行为的;
3. 让他人冒名顶替或代替他人参加考试的;
4. 利用通讯工具、电子用品或者其他技术手段接听、接收或发送考试信息的;
5. 与工作人员串通作弊或参与有组织作弊的;
6. 其他情节特别严重、影响恶劣的违纪违规行为。
四、不服从监考人员管理,无理取闹,威胁、辱骂、诬陷他人,扰乱考场秩序,影响他人考试的,交公安部门处理。
本规定由海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海盐县社会保险管理中心
2016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