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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02月北京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评价中心招聘工作人员
2013-02-22 11:19:45 来源:91考试网 作者:www.91exam.or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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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评价中心(以下简称“药品评价中心”)是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直属事业单位。其主要工作职责是:承担全国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与评价的技术工作及其相关业务组织工作,对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与评价机构进行技术指导;参与拟订、调整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的相关技术工作;承担拟订、调整非处方药目录的技术工作及其相关业务组织工作;承担发布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警示信息的技术工作;开展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工作有关的国际交流与合作;承办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现根据工作需要,我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1、招聘名额:2名(监测与评价员岗位)

2、招聘要求:

①药学、临床医学、医疗器械相关专业;

②硕士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或社会在职人员;

③年龄4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④具有相关工作经验、具有较好英语交流能力者优先考虑;

⑤户籍不限。

二、报名办法

1、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不设现场报名。报考人员在2013年2月20日—3月4日登陆我单位网站www.cdr.gov.cn,下载《应聘报名表》(附2寸免冠近照),于2012年3月4日前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bgs@cdr.gov.cn。

2、报名时填报的与现场使用的身份证信息必须一致。参加公开招聘的人员应对在网上提交的材料负责,虚假信息一经查实,即取消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资格。

3、咨询电话:010-68586249(工作日8:30—16:30),联系人:郑明节。

4、所有资料恕不退还。

5、谢绝来人来访。

三、考试方式和时间、地点

收到简历后我单位将认真进行资格审查,如有意向,会及时通知参加考试。考试时,应试者需提供身份证、工作证原件;缺少上述证件者,不得参加考试。

四、体检和考核

面试合格人员在我单位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核,考核合格方可聘用。

五、聘用及待遇

聘用人员不纳入我单位正式编制,不解决北京户口,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三个月。

聘用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按我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Time is life for doctors. 对医生来说,时间就是生命.
Marriage is a covered dish. 婚姻是一道盖着的菜.
Tags:事业单位 招聘 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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