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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直各车改单位人事(政工)科:
根据我市公车制度改革方案关于司勤人员安置办法,经市公车改革领导小组同意,市直机关公务用车平台面向市直各车改单位选聘30名司勤人员,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聘对象
市直公车制度改革单位正式在编在职并纳入财政全额预算拨款的驾驶员。
二、选聘条件
(一)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二)五官端正、身体健康,符合驾驶员体检标准;
(三)取得准驾车型C1以上资质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辆驾驶证,工作期间未出现过交通安全事故,一个计分周期内累计违章计分未超过12分;
(四)能够服从组织安排,安全行车,按时完成出车任务;
(五)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0年6月10日以后出生)。
三、选聘程序
这次选聘司勤人员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市政府办共同组织完成,选聘过程面向社会公开。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人员需填写《市直机关公务用车平台选聘司勤人员报名申请表》一式两份,提供本人毕业证、驾驶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并提供2张近期1寸免冠照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市政府办共同进行资格审查。
(二)体检与考核
体检和考核工作由市政府办组织进行。体检参照驾驶员体检标准。体检合格后,对申请人员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及现实工作表现等情况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三)公示
根据体检和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确定为市直机关公务用车平台正式聘用人员。
四、人员管理及工资福利待遇
选聘人员归市政府办统一管理,继续纳入编制内,原工资发放渠道不变。
五、相关要求
市直机关公务用车平台主要服务和保障市直各公车改革单位应急、机要通讯、调研接待等工作用车。请各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本着宣传到位、自愿报名申请的原则组织好这次选聘司勤人员工作。并于6月10日前,统一将本单位《市直机关公务用车平台选聘司勤人员报名申请表》报市人社局人才流动开发科(电话:3230505)。
原标题:鹤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市直机关公务用车平台选聘司勤人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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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岗市市直机关公务用车平台选聘司勤人员报名申请表.xls
鹤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