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搜索关注"91考试网"公众号,领30元,获取公务员、事业编、教师等考试资料40G!
因工作需要,遵义市播州区人民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40名。现将有关招聘工作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此次招聘面向社会,具有遵义市常住户口,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2) 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6年6月1日以后出生)。
(3)具有全日制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含2016年应届毕业生)。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且在禁考期内的人员,公务员被辞退的人员,以及有其它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行为的人员,不得报名。
二、招聘程序
按照报名与资格审查、基本技能测试、综合知识考试、面试、体检、考核、公示和聘用的办法和程序进行公开招聘,具体步骤如下: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6年6月8日---6月17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双休日不受理)。
2、报名地点:遵义市播州区人民法院办公大楼一楼正门大厅招聘处(遵义市播州区龙坑镇遵南大道607号)。
3、报名要求:报名时现场资格审查,须提交如下材料:(1)身份证、毕业证(应届生提交《就业推荐表》)和相关资格证明等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2)登陆遵义市播州区人民法院门户网站(http://zunyi.guizhoucourt.cn)下载《报名表》如实填写,以“姓名+电话”重命名发自1004924636@qq.com邮箱,并提交《报名表》A4纸打印件一份;(3)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粘贴在《报名表》相片粘贴处。按规定时间领取《准考证》。
(二)基本技能测试
所 有报考人员首先必须参加基本技能测试---(打字)听打。平均每分钟必须正确输入60字符以上(含本数),基本分为60分,最高分为100分。测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三)综合知识考试
考试范围主要包括:政治理论与政策、法律基础知识、职业道德、写作等。考试分值100分,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四)面试
根据基本技能测试和综合知识考试的成绩(按60%和20%的比例)综合折算从高分到低分前80名进入面试(特殊情况除外)。考生凭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参加面试,面试成绩100分。面试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和考核
面试工作结束后,按基本技能测试成绩、综合考试成绩、面试成绩三项成绩分别按60%、20%、20%的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成绩,并从高分到低分(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按基本技能测试成绩分数从高到低排名)等额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进入面试的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由用人单位具体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体检和考核工作参照招录公务员的标准和方式进行。
(六)公示和聘用
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等各个阶段的工作完成后,将结果在本院公示栏、办公楼大楼显示屏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并由用人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到院机关和人民法庭工作。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或不服从工作安排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聘用待遇
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工资1600元。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考核合格的,遵义市播州区人民法院与拟聘用人员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合同实行一年一签。合同期间每月工资2000元,并根据工作绩效发放有关绩效待遇。用人单位按规定为聘用人员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等。
四、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严肃招聘纪律,坚持秉公办事,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咨询电话:0851-27302267,0851-27222290
纪检监督:0851-27226544
五、未尽事宜由遵义市播州区人民法院负责解释和确定。
点击附件下载>>>
附件:报名表
| 报名序号(工作人员审核时填写): |
FY: |
| 遵义市播州区人民法院 |
| 2016年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 |
| 姓 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民 族 |
|
| 身份证号 |
|
|
|
|
|
|
|
|
|
|
|
|
|
|
|
|
|
|
| 政治面貌 |
|
入党时间 |
|
报考岗位 |
编外工作人员 |
| 毕业院(学)校 |
|
学 历 |
|
学 位 |
|
| 所学专业 |
|
毕业时间 |
|
| 家庭详细住址 |
|
| 健康状况 |
|
联系电话 |
|
微信号 |
|
基本技能
测试成绩 |
|
综合知识
考试成绩 |
|
面试成绩 |
|
综合成绩 |
0 |
相片粘贴处(近期一寸同底免冠照片3张,挂角粘贴)
|
|
本人已经仔细阅读《遵义市播州区人民法院2016年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简章》的所有条款,愿意自觉遵守并承担相应责任,现郑重承诺如下:1、本人保证没有违纪、违法行为,所提供的所有材料、证件无弄虚作假;2、本人将自觉遵守本次招聘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报考人员的各项义务,遵守考场纪律,服从考试安排,不舞弊或协助他人舞弊。 |
| 考生签名:
2016年 月 日 |
| 资格审查情况: |
| 初审核人签名: |
复核意见: |
| 特别提示:本表不得改变格式,除意见签署和签字栏为手工填写外,其余栏目信息内容必须为电脑录入,报名时提交1份(A4纸打印),同时请保留相片电子版,聘用时用。 |
|
|
|
|
|
|
|
|
|
|
|
|
|
|
|
|
|
|
|
|
遵义市播州区人民法院
二〇一六年六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