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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16年莱芜市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2016年莱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2016年钢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2016年莱芜市公立医院公开招聘初级岗位专业技术人员公告》规定,现将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资格审查及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市直、高新区、雪野旅游区、经济开发区及报考莱城区、钢城区定向招聘岗位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的人员,请于2016年6月14日(周二,上午8:30-11:30、下午2:00-6:00)到莱芜市人力资源市场(新一中对面)二楼服务大厅进行资格审查,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政策咨询电话:0634-6214502。
莱城区综合、卫生(含公立医院)、教育岗位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的人员,请于2016年6月14日(周二,上午8:30-11:30、下午2:00-6:00)到莱城区凤城西大街179号(原莱城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大厅进行资格审查,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政策咨询电话:0634-6111638。
钢城区综合、卫生、教育岗位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的人员,请于2016年6月14日(周二,上午8:30-11:30、下午2:00-6:00)到莱芜市钢城区人力资源市场二楼服务大厅(永兴路52号)进行资格审查,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政策咨询电话:0634-5873011
报考市直公立医院、莱芜市中心血站及莱芜市计划生育指导中心岗位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的人员,请于2016年6月14日(周二,上午8:30-11:30、下午2:00-6:00)到莱芜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莱芜市莱城区鲁中东大街58号)负一楼会议室进行资格审查,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政策咨询电话:0634-6216939。
经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请应聘人员自备零钱,经审核确认的特困生免缴考务费),并领取面试通知书(应聘综合类岗位和卫生类岗位的考生可当场领取,应聘教育类岗位的考生另行通知)。因应聘人员现场资格审查未通过或弃权等原因造成的面试人员空缺,各招聘单位按笔试成绩的高低于资格审查当天或第二天电话通知相关人员递补。请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以及笔试成绩在笔试成绩合格线以上、但未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的应聘人员保持手机24小时畅通。
资格审查须本人参加,不得他人代替。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负责具体审查,相关问题请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招聘单位电话见招聘公告岗位汇总表。
综合类岗位和卫生类(含市、区公立医院)岗位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教育类岗位面试采取试讲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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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需提供的材料.doc
附件
资格审查需提供的材料
现场资格审查需要提交笔试准考证(原件和复印件)、填写完整并亲笔签名的《2016年莱芜市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手填打印均可,见附件二)一份、1寸近期同底版正面免冠照片2张(须与网上报名的照片同一底版)以及相关证明材料(均要求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相关证明材料包括:
服务基层项目毕业生除携带毕业当年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就业报到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与主管部门签订的聘用合同、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外,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人员出具县以上组织人社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人员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以上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考核材料;参加“西部计划”项目人员出具共青团山东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已录用到机关、事业单位的基层服务毕业生,还须提交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未享受服务基层项目优惠政策的证明材料(服务基层项目毕业生除审查上述材料,还要对照省主管部门提供的服务基层项目毕业生名册进行审查)。
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交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入伍通知书和《义务兵/士官退出现役证》。
2016年国家统招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交身份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须能够正常毕业),已经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还须用人单位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报考要求取得教师资格证岗位的考生,如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应一并提交“7月31日前通过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否则自动放弃聘用资格”的承诺书。
其他应聘人员须提交招聘岗位要求的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海外留学人员还须提供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身份证、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信(中小学教师报考须提交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信);实行人事代理的,除用人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信外,还须人事代理机构出具人事代理证明信;实行个人人事代理的,由人事代理机构出具个人人事代理证明信。
招聘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还须提交单位出具的专业工作经历证明信。截止到2016年4月10日(含),报考人员应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工作经历。工作经历按足年足月计算,可累积计算。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计算为工作经历。
招聘岗位有其他要求的,还须按要求提交其他相关材料,如:研究生毕业生的本科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或有关资格证书等。
现场资格审查提交材料不全的,须在现场资格审查后一个工作日内提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因故不能在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的,也可在考察时提供。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有关材料、证明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考试资格。
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取得时间要求
2016年应届毕业生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须在2016年7月31日前取得;其他人员应聘的,须在2016年4月10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
中共莱芜市委组织部
莱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6月6日
A drowning man will catch at a straw. 快淹死的人连草也要抓。
Every tub must stand on its own bottom. 人须自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