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2016年07月江门市事业单位职员及市直机关普通雇员公开招聘考试(鹤山市教育系统)综合成绩及体检事项公告 (二)
二、体检事项 1.本次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规定执行。在体检过程中,如出现上述文件尚无明确规定的,参考《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执行。 2.体检集中地点:鹤山市中医院住院楼九楼会议室(地址:鹤山市沙坪街道人民路24号)。 3.体检时间:统一安排在2016年7月22日上午进行,体检对象须按本公告的体检日期安排于体检当日上午7:30前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近期免冠二寸照片1张、体检费280元,到鹤 |
|
||
【大 中 小】【打印】 【繁体】 【关闭】 【返回顶部】 | ||
下一篇:广东:2016年07月粤东西北地区乡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