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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烟台开发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通知
根据《2016年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的有关规定,现将烟台开发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时间
7月26日(星期二)早晨6:20准时到烟台开发区管委南门门前空地集合(烟台开发区长江路1号),由工作人员当场收存所有人员的通讯工具(请提前在通讯工具上贴上自己的姓名),统一乘车前往指定医院参加体检。统一出发前仍未到达集合地点的,视为主动放弃体检资格。
(二)体检要求
1.体检时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
2.体检费用(500元,多退少补)由考生个人负担;
3.体检前2至3天禁酒,避免过度劳累、受凉,以免影响体检结果。7月25日晚上10:00以后禁食,晨起查体前禁食禁水,具体要求见附件。
(三)其他问题
1.用人单位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允许提出复检要求。复检需提交书面申请,并到人社部门指定的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费用由提出复检要求的单位或个人负担。
2.参加体检的考生要服从组织,遵守纪律,听从工作人员和医务人员的安排,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体检考生无特殊原因,不得请假、迟到。不能参加体检者请于7月25日(星期一)上午11:00前电话回复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并出具放弃体检声明(联系电话:0535-6380655)。
3.考生在体检过程中严禁与外界联系,严禁家属等无关人员随同,违者取消体检资格。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病史的,由招聘机关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私自改动体检结果,或者由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
4.参加体检的考生要保持通讯畅通,如有特殊情况,要主动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政工科联系。因考生个人原因无法取得联系而影响聘用的,责任自负。
原标题:2016年烟台开发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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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检须知.doc
附件:
体检须知
为准确反映考生身体的真实状况,请注意以下事项:
1.考生应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其它医疗单位的检查结果一律无效。
2.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
3.体检前2至3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勿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4.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5.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请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
6.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对您的录用。
7.体检医师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必要的相应检查、检验项目。
烟台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7月22日
There is a black sheep in every flock. 羊多必有黑羊;人多必有败类。
A wise man changes his mind, a fool never will. 智者通权达变,愚者坚持己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