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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湖北省统计局面向社会公开聘请1名常年法律顾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作职责
(一)为省统计局遵守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等提供意见和咨询,必要时应省统计局要求提供书面法律意见书。
(二)为省统计局的重大决策、重大行政行为提供法律依据或提供法律意见,以及出具法律意见书。
(三)参与统计法规、规章制度和规范性文件的起草、论证。
(四)受省统计局委托,参与合同谈判,协助草拟、修改、审查合同及其它有关法律事务文书。
(五)作为省统计局的代理人,参与处理行政复议、诉讼、调解、仲裁等法律事务。
(六)不定期对省统计局干部职工进行法治宣传教育。
(七)根据省统计局要求处理其它法律事务。
二、选聘条件
(一)政治素质高,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一般应当中国共产党党员,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
(二)所在律师事务所的登记驻所位于武汉市。
(三)具有五年以上律师执业经历。
(四)熟悉行政法及统计、经济等相关法律法规,具有行政诉讼工作经验,承办过具有较大影响的涉法事项。
(五)年龄一般在30周岁以上、55周岁以下。
三、服务方式与费用
(一)服务方式
1.省统计局约请、交办。
2.通过电话或网络等形式为省统计局提供咨询或书面服务。
3.参加省统计局召集的会议研究涉法事项并提供法律意见。
(二)费用
法律顾问费用2万元/年,聘期两年。法律顾问费为包干价,代理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案件等不再另行支付费用。
四、选聘程序
(一)报名
应聘者请于9月20日前将《法律顾问报名表》、有关资料和证明文件复印件邮寄或送至湖北省统计局政法处(武汉市武昌区东一路19-2号,邮编430071)。报名联系人:马文娟,联系电话:87309309,15072329059。
(二)评审
省统计局成立评审工作小组,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对所有应聘材料进行认真评选,综合考虑报名人员学历、履历、专业特长,在有关专业领域的影响及个人特长等因素,于九月底前确立初选人员名单。
(三)公示
十月初,通过省统计局门户网,将拟聘人员名单向社会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
(四)聘任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签订合同,聘任为省统计局法律顾问。
附件:法律顾问报名表.docx
湖北省统计局法律顾问报名表
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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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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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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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
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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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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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
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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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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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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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体
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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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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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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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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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
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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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
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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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
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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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
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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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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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
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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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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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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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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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
人
简
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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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
奖
情
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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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或参与重大涉法事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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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审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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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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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表格内容可按实际需要分栏,相关资料和证明材料附后
湖北省统计局
2016年8月19日
Man is not made for defeat. 创造人不是为了让他遭受失败. /人不是为失败而生的.
All bread is not baked in one oven. 面包不都是一个炉灶里烤出来的。/ 不应强求一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