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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网上缴费
上传相片质量合格的报考者,须及时按网络提示进行网上缴费,网上缴费时间截止2013年4月21日24:00。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1科缴费50元。通过网络报名且上传相片质量合格的报考者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三)岗位调整
招聘岗位的报考人数与招聘名额之比未达到本公告规定的笔试开考比例的,由省林业厅调减该岗位招聘名额或取消该招聘岗位。调减或取消的情况,由省林业厅4月24日在四川人事考试网上向社会公布。取消岗位中缴纳笔试考务费报考者所缴费用,将于2013年5月3日前通过互联网自动退回缴费报考者报名时缴费的银行卡账户(具体到账时间视各银行系统流程时间定)。
(四)打印报名表
上传相片合格并缴费成功的报考者,应及时登陆四川人事考试网,按网络提示打印《报考信息表》二份,供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
(五)打印准考证
网上报名并缴费成功的报考者,凭报名时网络反馈的报名序号、身份证号、姓名,于5月6日至5月11日17:00前登录四川人事考试网打印本人准考证,在打印准考证前,报考者必须在网上签订人事考试诚信承诺书。在考试当天,报考者须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按准考证指定的时间和考场参加笔试。逾期未打印准考证或未按要求签订诚信承诺书,以及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五、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综合淘汰的考试方式进行。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川人发〔2006〕34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通知》(川人办发〔2009〕457号)要求,结合本部门直属事业单位实际,笔试开考比例为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3:1。
考试成绩按以下原则计算:
笔试总成绩 = 笔试成绩 + 政策性加分
考试总成绩 = 笔试总成绩×40% + 面试成绩×60%
(一)笔试
1、笔试科目。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1科或《教育公共基础》1科,满分为100分,笔试地点在成都市。其中,岗位编号5030601—5030608的教师岗位笔试科目为《教育公共基础》,其余岗位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按照有关规定,《综合知识》和《教育公共基础》笔试均由省人社厅考试中心负责实施。
2、笔试范围。《综合知识》笔试的考试范围详见《四川省省属政府序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综合知识〉考试大纲》(请登陆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www.sc.hrss.gov.cn)、四川人事考试网查阅或下载)。需要参考资料的报考者,可自行通过互联网购买《综合知识参考资料》。
《教育公共基础》笔试的考试范围详见《四川省中小学公开招聘教师教育公共基础笔试和复习大纲》(请登陆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www.sc.hrss.gov.cn)、四川人事考试网查阅或下载)。
3、笔试时间。定于2013年5月11日举行(具体时间和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缺考笔试科目或笔试成绩为0分的报考者,视作自动放弃,取消报考资格。
4、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总成绩由省林业厅于2013年5月31日在四川人事考试网和省林业厅网站公布,同时在招聘单位张贴纸质成绩,报考者请自行登陆人事考试网或到招聘单位查询。对考试成绩有疑问的报考者,可于2013年6月2日24:00前登录四川人事考试网申请查分,逾期不再受理。查分结果于2013年6月7日在该网站上公布。
5、政策性加分。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有关政策的通知》(川人发〔2007〕16号)等文件规定,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满且经服务所在地县以上团委(或人社局、教育局)考核合格的志愿者报考事业单位的,在乡镇及以下基层单位每服务满1周年,可享受笔试成绩(指《综合知识》或《教育公共基础》笔试成绩)加2分、最高不超过6分的政策性加分。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按《关于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加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川组通[2010]4号)规定加分。符合《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征兵工作的意见》规定的退役士兵,按有关规定加分。
申请加分的报考者,务必于2013年5月9日17:00前在工作时间将以下材料交省林业厅人事处李吉平同志(地址:成都市人民北路一段15号四川省林业厅办公大楼一号楼407房间(联系电话028-83364065),以便审查。
1、“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和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服务所在地县以上团委(或人社局、教育局)出具的证明、考核材料、服务合同(协议)和服务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申请加分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本人有效的《退出现役证》、《优秀士兵证》、有关奖励证书(证章)和 专科及以上毕业证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