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搜索关注"91考试网"公众号,领30元,获取公务员、事业编、教师等考试资料40G!
(五)体检
体检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若同一岗位报考人员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由笔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若笔试成绩仍相同则再次面试,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
体检必须在招聘办指定的医院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执行,国家和省有其他特殊规定的可从其规定。招聘办在医院确认体检结论后,即将体检不合格的项目告知体检不合格人员。初次确认不合格的,本人如果提出书面申请,经县招聘办同意后可以复查一次。
最终体检结论为不合格者,由招聘办从参加该岗位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参加体检,体检合格者列入考核人选。
如果进入体检人员书面申请自愿放弃本次招聘资格,由招聘办从参加该岗位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人员。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和地点由招聘办另行通知。
(六)考核(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核(政审)对象,由各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具体组织实施考核工作。考核结束后以书面材料报县招聘办,报送材料应包括用人单位党组(党委)或局长办公会研究确定的考察材料、已婚人员的计生情况证明、遵纪守法情况证明等。县招聘办负责全县考核工作的指导和检查。
考核内容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情况,并对报考人员报考资格条件及相关情况进行复查,对应届毕业生考察以在校的表现为主,往届毕业生实行社会考察为主。
在考核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按人事管理权 限,经县招聘办审定,取消考生的拟聘用资格:
1、不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有犯罪记录或严重违法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的;
3、有政治、经济和其它问题的;
4、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5、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