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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专业知识水平及工作实绩:专业理论水平、实际工作能力、专业工作经历(含继续教育情况)、专业技术工作取得的业绩(成果及论文)、履职尽责等情况;无实际工作经历的毕业生侧重考核在校学习成绩、实习鉴定等。
(3)逻辑思维及组织分析能力:主要考核在面试、试讲、现场答辩以及技能操作过程中所表现出的逻辑思维能力、组织能力、运筹能力以及解决具体问题的分析能力。
(4)其他资格条件:进一步了解应聘人员适应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3、考试考核方式
考试考核采取面试和专业技能测试的方式进行。面试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进行量化评分,按照《凤冈县考试考核聘用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面试(现场答辩)量化评分表》要求的测评要素进行综合考核评分。评分标准按百分制记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最低分,计算出平均分值为面试最后得分。专业技能测试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的相关专业的专家组现场进行测评。
根据综合考核汇总后的总成绩,对应聘同一岗位的人员进行排序,招聘单位按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1:1的比例依次确定体检人员。考核总成绩相同者,学历高者优先进入体检。
四、体检
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到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指定的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必须在指定的医院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 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执行〉(试行)的通知》规定执行,国家和省有其他特殊规定的可从其规定。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应在医院确认体检结论后,告知体检不合格人员。初次确认不合格的,本人如果提出书面申请,经县招聘办同意后可以复查一次。体检不合格的不再进行递补工作。
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时间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另行通知。
五、公示
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在凤冈县政府网站上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内被举报违反招聘规定和考核纪律并经查证属实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拟聘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