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搜索关注"91考试网"公众号,领30元,获取公务员、事业编、教师等考试资料40G!
六、考试考核
在省内外相关院校现场报名的 ,在报名学校进行考试考核。在县人社局报名的,考试考核时间及地点由县考试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另行通知。
考试考核采取面试测评的方式进行,面试测评由县考试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考试考核。考试考核内容:思想政治素质、专业知识水平及工作实绩、逻辑思维及组织分析能力等。考试考核分数为100分。
若遇应聘人员考试考核分数出现并列的,另行安排时间测评。
七、体检
体检按考试考核分数从高分到低分以1:1的比例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执行〉(试行)的通知》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的,按考试考核分数依次递补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八、审核
考核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考核,同时复查其报考资格。在考核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经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取消报考人员的拟聘用资格:
㈠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㈡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㈢曾被开除公职或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㈣在2013年7月31日前未能提交学籍档案及招聘岗位所需学历证书的;
㈤不符合报考职位资格条件或未满足国家公职人员其他条件的;
㈥经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其他不能聘用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