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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报考者必须在上述规定时限内完成网上填报信息、网上缴费、打印准考证所有操作,否则,系统将按时自动关闭。
2.报考者在招聘期间(公共科目考试和专业科目考试时除外)必须保持在网上填报信息时所留电话通讯畅通,否则因通讯问题联系不上的,后果自负。
四、考试
考试分为公共科目考试和专业科目考试。
考试总成绩=(公共科目考试成绩+政策性加分)×50%+专业科目考试成绩×50%。考试总成绩和各分项成绩在百分制基础上进行折合,分数不作四舍五入处理。
(一)公共科目考试
1.公共科目考试采取笔试方式进行。考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业务基础知识》两科,每科卷面满分100分。
公共科目成绩=《公共基础知识》成绩×50%+《业务基础知识》成绩×50%。《公共基础知识》考试大纲为《绵阳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共科目考试<综合知识>大纲》公共基础知识部分(请登录绵阳人事考试“事业单位考试”栏目下载);《业务基础知识》考试内容:教育公共基础知识(考试大纲为《四川省中小学公开招聘教师教育公共基础笔试和复习大纲》,请登录绵阳人事考试“事业单位考试”栏目下载)。
2.每个岗位招聘人数与实际缴费的有效报考人数之比应达到1:3。
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相近岗位由招聘单位提出,经审批后可合并招聘;个别紧缺专业和招聘人数较多、能形成充分竞争的岗位经审批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除上述情况外,其余未达到1:3比例要求的岗位予以调减或者取消。调剂、调减、取消招聘岗位在绵阳人事考试网、绵阳经开区政务网公布。报考被取消岗位的考生,由市人事考试中心予以退费。
3.公共科目考试时间为2013年4月21日(具体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报考者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因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者自行负责,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公共科目考试资格。
4.政策性加分。参加我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社工人才百人”计划、“农村义务教育 91ExAM.org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和“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干部”计划的人员,截止2013年3月27日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照川人发〔2007〕16号、川组通〔2010〕4号文件规定加分;退役大学生士兵按照川人社办发〔2012〕406号文件规定加分。上述文件中“评为优秀”指表彰优秀,非日常年度考核优秀。
同时符合上述加分规定的,不累加,可按最高加分规定加分,政策性加分最高不超过6分。凡已享受过加分或定向招聘政策,并被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的人员,不再享受上述加分政策。
申请加分的报考人员,务于2013年3月28日—2013年4月10日(每日9:00—12:00、13:00—17:00,不含周末)将以下材料送交经开区党群工作部进行审查:
(1)基层服务项目人员须提供服务所在地县级以上组织、人社、团委、教育部门盖章和本人签字的《政策性加分证明材料》(见附件2)原件和复印件。
(2)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本人有效的《退出现役证》、《优秀士兵证》、有关奖励证书(证章)和专科及以上毕业证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材料不齐备、非原件或逾期未提交材料的,不予受理,不再享受加分政策,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拟加分人员情况于2013年4月17日在绵阳人事考试网、绵阳经开区政务网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凡不符合享受加分的,可向经开区监察局、经开区党群工作部举报。对举报拟加分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本次考试资格。
5.公共科目考试成绩(含加分)于2013年5月3日左右在绵阳人事考试网查询。由于公共科目考试阅卷工作采用了分数处理自动化系统,没有人工登分、核分过程,原则上不接受考生查分申请。因缺考、违纪、零分等特殊情况需申请查分的,于公共科目成绩发布后2个工作日内到市人事考试中心报名大厅(南河路26号市人社局院内)递交查分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