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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报名者须对所填报信息资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如有不实,将取消其报名资格。
(三)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对报名者在报名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现场收取报考材料,并在《报名表》上出具同意报考意见;未通过的,退回报考材料。
(四)考试费用:此次考试不收取任何费用,交通、住宿等费用自理。
四、笔试时间及内容
1.笔试时间: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具体时间以电话通知为准。
2.考试内容:笔试试题由我局统一组织命题,以闭卷方式进行,考试题目由公共题和专业题组成(报考计算机类除公共题外还需进行专业题考试,报考其他岗位的考生只需考公共题)。
3.开考比例:招聘岗位人数与报名人数的开考比例不得少于1:3。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我局研究后,可调剂其他岗位报考者补缺。
4.领取准考证:通过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者持本人身份证到广西壮族自治区社会保险事业局(南宁市民族大道60号904室)领取准考证,凭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具体领取准考证时间以电话通知为准。如不按规定时间领取准考证,视为自愿放弃笔试资格,按报考该岗位的实有人员进行笔试。
五、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的对象。面试题目由我局统一组织命题,具体面试方式由我局研究确定。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天公布。具体面试时间、地点以电话通知为准。如不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自愿放弃面试资格,不再递补面试人选,按实有人员进行面试。
六、考核和体检
面试结束后,以面试成绩(笔试成绩不计入)从高到低、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入围考核和体检的对象;考核和体检不合格的按规定依次递补。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人员、时间、地点以电话通知为准。
七、聘用及相关待遇
考核和体检合格的人选,按规定办理有关聘用手续。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本职工作的,正式聘用。有关待遇按我局的有关规定执行。
本公告由广西壮族自治社会保险事业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 0771-5886932。
附件:1广西壮族自治区社会保险事业局201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xls
2. 广西壮族自治区社会保险事业局201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广西壮族自治区社会保险事业局
2013年3月20日
The fly that sips treacle is lost in the sweet. 啜饮蜜糖的苍蝇在甜蜜中丧生.
Success has many friends. 成功者朋友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