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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考者在招聘期间(公共科目考试和专业科目考试时除外)必须保持在网上填报信息时所留电话通讯畅通,否则因通讯问题联系不上的,后果自负。
四、招聘岗位调整
每个岗位招聘人数与资格审核合格人数之比应达到1:3。达不到比例要求的,相近岗位经审批后可合并招聘;个别紧缺专业和招聘人数较多、能形成充分竞争的岗位经审批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除上述情况外,其余未达到1:3比例要求的岗位予以调减或者取消。调剂、调减、取消招聘岗位计划的岗位在绵阳高新区政务网、绵阳高新人才网公告。
五、考试
考试分为公共科目考试和专业科目考试。考试总成绩=(公共科目考试成绩+政策性加分)×50%+专业科目考试成绩×50%。考试总成绩和各分项成绩在百分制基础上进行折合,均保留两位小数。
(一)公共科目考试
1. 公共科目考试采取笔试方式进行。考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业务基础知识》两科。每科卷面满分100分。考试成绩=《公共基础知识》成绩×50%+《业务基础知识》成绩×50%。
所有岗位都要测试《公共基础知识》,考试大纲为《绵阳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共科目考试<综合知识>大纲》公共基础知识部分。
《业务基础知识》考试内容按招聘岗位分为三种类型:
教师岗位:《教育公共基础知识》,考试大纲为《四川 省中小学公开招聘教师教育公共基础笔试和复习大纲》(请登录绵阳人事考试“事业单位考试”栏目下载);
医务人员岗位:《医学基础知识》;
其他岗位:公文写作和计算机应用。
2.公共科目考试时间
2013年4月21日(具体时间及详细地点见《准考证》)。报考者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第一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到准考证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因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者自行负责,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3.政策性加分
参加我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社工人才百人”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和“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干部”计划的人员,截止2013年4月3日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照川人发〔2007〕16号)、川组通〔2010〕4号文件规定加分;退役大学生士兵按照川人社办发〔2012〕406号文件规定加分。
上述文件中“评为优秀”指表彰优秀,非日常年度考核优秀。
同时符合上述加分规定的,不累加,可按最高加分规定加分,政策性加分最高不超过6分。
凡已享受过加分或定向招聘政策,并被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的人员,不再享受上述加分政策。
凡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必须于2013年4月7日—4月8日(每日9:00—12:00、13:00—17:00),将以下材料送高新区党群工作部进行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