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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4月广东佛山市无线电监测站招聘辅助服务聘员公告
2013-04-18 17:30:14 来源:91考试网 作者:www.91exam.or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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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我单位拟向社会招聘2名辅助服务聘员,现依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制定招聘方案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1、无线电监测技术员(1名)

2、无线电检测技术员(1名)

二、薪酬待遇

工资待遇按国家事业单位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三、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

四、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及岗位任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岗位任职条件

1、无线电监测技术员(1名):

招聘条件:全日制本科(含)以上学历,学士(含)学位,年龄30周岁以下,电子信息工程专业,具有准驾车型C型(含)以上的机动车驾驶证(需要驾驶无线电监测车外出排查无线电干扰信号),具备较强的语言表达和写作能力,有1年以上从事无线电监测的工作经验。

2、无线电检测技术员(1名):

招聘条件:全日制本科(含)以上学历,学士(含)学位,年龄30周岁以下,通信工程、信息与通信工程专业,具有准驾车型C型(含)以上的机动车驾驶证(需要驾驶无线电监测车外出排查无线电干扰信号),具备较强的语言表达和写作能力,有1年以上从事相关专业的工作经验。

五、报名和资格审查

招聘公告在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佛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网站上发布,公告时间为10个工作日。公告发布的10个工作日后可以开始接受报名。

1.报名时间:2013年5月6日—5月8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

2.报名地点: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人事科,地址:佛山市季华五路18号经华大厦35字楼,联系电话:83981455。

3.报名要求: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应聘者须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并提供个人简历、学历证、学位证、身份证、驾驶证、获奖证书、工作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4.资格审查:我单位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后,确定考试对象,并邮件(或网上发公告)通知考试时间、地点。

六、考试

1.笔试:笔试内容为综合行政职业能力测试等,笔试成绩按100分计算,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以考评小组成员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分数计算到小数点后一位)。考生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并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

3.最终成绩的计算方法:笔试和面试成绩按5:5比例合成总成绩,总成绩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

七、体检

根据拟聘人数,各招聘岗位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等额体检人选。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规定,组织体检人选到指定区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按成绩高低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体检所需费用由我单位支出。

八、考核

对体检合格者,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进行组织考察。因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聘用的,在同一岗位中按报考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九、公示与聘用

1.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拟招聘人选,名单在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我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试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批准聘用的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2.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限按国家有关规定确定。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考核合格的,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正式聘用合同,并严格履行合同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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