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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海沧区委文明办于11月14日发布招聘公告,因岗位一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现就招聘条件调整为: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具备全面履行本岗位职责的能力。
2. 年龄3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3. 厦门户籍。
4. 具有较强的语言文字综合能力和组织协调沟通能力。
5. 学历及专业、性别等要求如下:
6. 男性,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要求:哲学、文学、历史学大类,法学大类,教育学大类,计算机软件类(参照《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聘专业指导目录(2016年)》执行)。
应聘人员报名时需提交个人简历、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及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2寸照片2张。
报名时间延长至11月17日下午16:00,招聘程序和考试时间不变。
报名地点:海沧区委文明办(海沧区滨湖北路9号1424室)
联系电话:6899080,6806689。
原标题:中共海沧区委文明办关于招聘非在编工作人员修改报名条件、延长报名时间的通知
中共海沧区委文明办
2016年11月16日
A wilful man will have his way. 顽强者定会成功.
Better master one than engage with ten. 十事半通,不如一事精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