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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面试均实行百分制。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面试和综合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按综合成绩 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择优聘用。拟聘用人员综合成绩低于60分不予聘用。综合成绩相同时,应聘者名次按面试成绩排列,如面试成绩仍相同,按加试面试成绩排列。
报考播音主持岗位的,先面试后笔试,面试由业务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人社部门全程监督。面试结束后,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岗位招聘名额1:5的比例确定参加笔试人员(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一同进入笔试),笔试与其他岗位同时进行。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按招聘岗位分别命题,满分100分。报考新绛县委党校、新绛二中、职教中心研究生岗位和乡镇财政所、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国土局不动产登记中心、政务中心、金融中心岗位的,考试内容为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其余岗位考试内容为本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
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面试: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1∶3的比例,分岗位确定面试对象(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者,一同进入面试)。面试考官不得少于7人,由有关专家和专业人员组成。面试满分100分,采取当场打分、当场亮分、当场统分、当场宣布的办法进行。面试成绩为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分。
如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而形不成竞争的,考生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否则不予聘用。
面试方案、时间、地点将在县政府公众信息网和县人社局信息网站公告,不再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考试综合成绩及时向社会公布。
(3)资格复审:考试结束后,按照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的人选。进行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准考证、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报到证、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和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原件及本人档案。
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提供相关证件和资料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所空出的招聘计划,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Happy is the man who learns from the misfortunes of others. 吸取别人教训,自然就会走运。
He who mistrusts most should be trusted least. 最不信任别人的人最不应该得到信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