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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深圳市事业单位常设岗位工作人员招聘办法》(深人社规〔2012〕16号)有关规定,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我委决定公开招聘3名引航员,具体职位参见《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公开招聘引航员职位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职位表》),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人条件及要求
(一)基本条件
1.符合《深圳市事业单位常设岗位工作人员招聘办法》规定的职员应聘条件;
2.符合本公告及《职位表》规定的资格条件。
(二)有关要求
1.关于报考专业
(1)应聘人所学专业须与职位要求一致(专业代码相符)。
(2)所学专业须与职 位规定的学历层次相对应。
2.关于报考年龄
(1)最高年龄不得超过50周岁。
年龄、工作经历及其它相关资历的时间计算,均截止至2013年6月9日。
(三)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其他属法律法规规定不能应聘的。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时间
1.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请报名者登录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网站(www.sztb.gov.cn)下载《深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职员报名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按《报名表》填写相关信息,到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大楼五楼503室报名。
2.时间:报名时间为6月13日(星期四)---6月14日(星期五)。(联系电话:0755-83165237)。
(二)资格审查
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审核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根据我委发布的《职位表》判定是否符合应聘条件。应聘人须提交如下资料:
1.《深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职员报名表》(原件,空表见附件2);
2.身份证或户籍本(复印件,验原件);
3.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验原件);
4.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原件,空表见附件3。来不及提供的可暂不提供,但须书面声明未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5.业绩、科研成果、获奖、任职经历等证明材料。
三、面试
(一)方式
引航实操。
(二)时间、地点
视天气、船期及报名人数等实际情况确定,实操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面试结果公布
根据面试结果按照每个职位1:3的比例确定进入笔试人员名单,笔试人员名单将于面试结束之后在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网站(www.sztb.gov.cn)公布。
四、笔试
(一)考试内容
制定引航方案
(二)时间、地点
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按照面试成绩占70%,笔试成绩占30%计算总成绩。根据总成绩等额确定体检人选,体检人员名单将在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网站(www.sztb.gov.cn)公布
体检人员在指定时间,由工作人员陪同到指定的三级甲等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人选空缺的,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体检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张,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时间及体检医院另行通知。
六、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由招聘单位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员。
七、公示
拟聘人员名单将于体检结束后在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网站(www.sztb.gov.cn)公布,公示时间为7日。
八、聘用
根据考察情况,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为拟聘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并在公示结束后3个月内备齐规定资料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对未能按时毕业并取得学位者,聘用资格将自动失效。
九、本公告未尽事宜按《深圳市事业单位常设岗位工作人员招聘办法》(深人社规〔2012〕16号)有关规定执行。
十、招聘查询网站
请登录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www.sztb.gov.cn)网站查询招聘信息。
十一、本批录用人员养老保障方式按照《深圳市事业单位工作人 员养老保障试行办法》(深人社规〔2012〕12号)有关规定执行。
十二、本公告由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负责解释
联系人:赵柯、马爽,联系电话:83165237、83799034
2013年6月9日

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公开招考引航员报名表
姓名 出生年月
性 别 政治面貌学 历
籍 贯 户口所在地职 称
现工作单位
相片
毕业院校毕业时间
所学专业
联系电话1 联系电话2
联系地址
身份证号
个人简历
(从高中起)
获奖情况
姓名 学历 学位 职称
出生日期
户籍所
在地
身份(干部/工人/
学生/现役军人)
配偶信息
现工作单位职务
报考单位报考岗位名称报考岗位编号
报考信息
资格审查
(加注“同意
报名”意见并
盖章) 审查人签名: 审查单位盖章:
注:1、报名表须准备一式两份,均须贴近期1寸免冠同版相片。资格初审完后,考生和审查单位各留存一份报名表。
2、此表任何栏目内容涂改无效;
承 诺 书
本人承诺:本人填写的信息全部属实。本人符合招考公告规定的所有条件以及报考岗位的所有资格要求。如不符合,
本人愿意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承诺人:
2013年6月日
拟引进人员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
本人情况 配偶情况
姓名: 性别: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工作单位: 工作单位:
婚姻状况: 婚姻状况:
初婚日期: 初婚日期:
户籍所在地: 省 市(县、区) 户籍所在地: 省 市(县、区)
户籍类别: 户籍类别:
离婚时间: 离婚时间:
办理单位: 办理单位:
子女归属: 子女归属:
再婚时间: 再婚时间:
发证机关: 发证机关:
生育子女数: 生育子女数: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
是否独
生子女
领取独生子女证
时间
子女
情况
现节育措施
有无违反计划
生育规定情况
调出单位
(或户籍
所在地居
委会)意
见
盖公章
经办人:
联系电话:
时间: 年 月 日
户籍所
在地乡
(镇)、
街道计
生办意
见
盖公章
经办人:
联系电话:
时间: 年 月 日
拟入户地省 市 区 街道
备注
说明:1. 请按表格要求,真实、详细地逐栏填写。由拟聘人员原单位和原户籍所在地的乡(镇)、街道计生办共同出具意见
并加盖公章,经办人需签名并留联系电话。
2. 此表只作为招聘单位审核拟聘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计划生育状况材料之一。属深圳市内调动的公务员,只需填
写此表,并由原工作单位和原户籍所在地(各区街道的)计划生育部门盖章确认。属由市外调入深圳(包括调入宝安、龙岗、
光明新区、坪山新区)人员,若已怀孕或已生育一个子女的,还需由拟入户地街道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出具调动人员计划生育
证明;若已生育两个子女及以上的,在此表中须由原户籍所在地计生部门在备注栏内注明生育第二个以上子女的原因和政策
依据,并到拟入户地所在区人口计生局出具调动人员计划生育证明,具体要求见《关于进一步规范计划生育证明管理的通知》
(深人口计生规〔2009〕1号)及《关于规范计划生育证明管理的补充通知》(深卫人发〔2011〕237号)。
3.户籍类别:农业户口、非农业户口。婚姻状况:未婚、初婚、再婚、丧偶、其它。子女归属:男方、女方。
He who has no shame has no conscience. 不知羞耻的人不知自疚。
You may know by a handful the whole sack. 抓一把就可知整袋装的是什么。/见微知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