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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专业及毕业时间等情况的证明原件。
④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证件、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
⑤《卫生公共基础》(或《综合知识》)笔试《准考证》原件(面试时仍须携带);
⑥在职在编人员由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材料。
不能在规定的面试资格审查时间内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材料)以及未按时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其面试资格。面试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现场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人,并领取《面试通知书》。
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中因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取消面试资格以及因缺少面试资格审查公告要求的证件和没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自动放弃其面试审查资格而产生的空额,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人员参加面试资格审查(因递补者出现笔试总成绩并列的,并列人员一并确定为递补人员)。依次等额递补取得面试审查资格的人员,由西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报考者在《报考信息表》上所留联系电话直接通知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因报考人员联系电话留错或不畅通导致不能递补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自行放弃,责任自负。
(5)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原件、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卫生公共基础》(或《综合知识》)笔试《准考证》原件,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签到候考。签到时,上述证件不齐备以及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签到候考的作放弃面试资格处理。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面试人选。
如因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不合格而又无人可递补或因缺考出现空缺而产生的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低于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时,仍视为有效比例,面试正常进行。
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应聘资格。
(6)面试成绩公布。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当场向报考者本人公布。
(三)考试总成绩公布
面试工作结束后,由西充县人社局于面试后3个工作日在西充县人民政府网(www.xichong.gov.cn)公告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含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及排名。
六、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体检人员确定根据招聘名额,按照报考者考试总成绩,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面试成绩也相同,则采用加试(面试)办法,按加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下同。
(二)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另有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体检标准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人员名单于体检前3天在西充县人民政府网(www.xichong.gov.cn)上公告,不再另行通知,请考生注意上网查阅。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弃权。
(四)复检及递补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3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西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某岗位因体检人员自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按照参加面试报考者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如体检递补人员出现成绩并列,则采用本条第(一)款的办法递补体检人员)。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七、考察
西充县人社局、卫计局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考核),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对考察中取消报考资格以及通过考察的报考者自动放弃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八、公示
考试、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西充县人民政府网(www.xichong.gov.cn)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包括人员的姓名、性别、年龄、准考证号、报考单位、报考岗位、考试总成绩、排名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用人员资格,不再予以审核确认;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可先进行审核确认,但在任一时间和环节一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或聘用人员资格。公示期间(含公示后)因公示人弃权或因其被举报查实取消资格后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九、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且无异议人员由西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规定进行审核确认,通过审核确认的拟聘人员取得聘用人员资格,拟聘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半月内到单位报到并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不在规定时间内报到视为放弃。报西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人员因弃权出现的招聘名额空额,不予递补。
十、其他要求
被聘人员在招聘工作岗位服务满5年方可调(流)动。
十一、纪律与监督
有关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凡违反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和考风考纪规定,特别是不按公告进行资格审查的,按省人社厅、省监察厅印发的《四川省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和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等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二、特别提示
(一)公招过程中如有相关通知(公告)、调整、补充等事项,由西充县人社局在西充县人民政府网(www.xichong.gov.cn)上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选岗、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三)本公告要求的招聘条件系指从报名起至办理聘用手续止报考者均须符合的招聘条件及要求。
(四)本公告要求的各种证件须在本公告规定的取得时间内取得并实际持有。
(五)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西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十四、有关咨询、监督电话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28-85141851
公告、政策咨询电话:0817-4200785(西充县人社局事业股)
0817-4236607(西充县卫计局人事股)
《综合知识》和《卫生公共基础》笔试考务及准考证打印等咨询电话: 0817-2810427
监督电话:0817-4200538(西充县人社局监察室)
原标题:西充县2017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点击下载>>>1-4.xls
1.西充县2017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附件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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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充县2017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
招聘单位 |
岗位类别 |
岗位名称 |
岗位编码 |
招聘人数 |
招聘对象范围 |
年龄 |
学历或学位 |
专业要求 |
其他条件及要求 |
考试科目及顺序 |
中医医院 |
专技岗位 |
临床 |
520601 |
2 |
1.面向全国
2.见公告 |
1982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 |
全日制普通大学本科及以上 |
临床医学 |
|
1.《卫生公共基础》笔试
2.面试 |
中医医院 |
专技岗位 |
中医 |
520602 |
2 |
1.面向全国
2.见公告 |
1982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 |
全日制普通大专及以上 |
中医学、中西医临床医学、中西医结合 |
|
1.《卫生公共基础》笔试
2.面试 |
中医医院 |
专技岗位 |
麻醉 |
520603 |
1 |
1.面向全国
2.见公告 |
1982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 |
全日制普通大专及以上 |
麻醉学 |
|
1.《卫生公共基础》笔试
2.面试 |
中医医院 |
专技岗位 |
药剂 |
520604 |
1 |
1.面向全国
2.见公告 |
1982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 |
全日制普通大专及以上 |
药学、临床药学、中药学、应用药学、中药 |
|
1.《卫生公共基础》笔试
2.面试 |
中医医院 |
专技岗位 |
心电图 |
520605 |
1 |
1.面向全国
2.见公告 |
1982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 |
全日制普通大专及以上 |
医学影像学、医学影像技术 |
|
1.《卫生公共基础》笔试
2.面试 |
中医医院 |
专技岗位 |
X光 |
520606 |
1 |
1.面向全国
2.见公告 |
1982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 |
全日制普通大专及以上 |
医学影像学、放射医学、医学影像技术 |
|
1.《卫生公共基础》笔试
2.面试 |
乡镇及社区卫生院 |
专技岗位 |
护理 |
520607 |
28 |
1.面向全国
2.见公告 |
1982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 |
全日制中专及以上 |
护理学、护理、助产 |
取得护士资格证书或相关成绩合格证书 |
1.《卫生公共基础》笔试
2.面试 |
乡镇及社区卫生院 |
专技岗位 |
临床 |
520608 |
19 |
1.面向全国
2.见公告 |
1982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 |
全日制中专及以上 |
临床医学、社区医学、农村医学、医士 |
取得执业医师(不含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者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2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不要求具备相关学历 |
1.《卫生公共基础》笔试
2.面试 |
乡镇卫生院 |
专技岗位 |
药剂 |
520609 |
10 |
1.面向全国
2.见公告 |
1982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 |
全日制中专及以上 |
药学、临床药学、中药学、应用药学、药剂、中药、药品经营与管理 |
取得执业药师资格者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2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不要求具备相关学历 |
1.《卫生公共基础》笔试
2.面试 |
乡镇及社区卫生院 |
专技岗位 |
中医 |
520610 |
19 |
1.面向全国
2.见公告 |
1982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 |
全日制中专及以上 |
中医学、中西医结合、中西医临床医学、中医 |
取得执业医师(不含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者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2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不要求具备相关学历 |
1.《卫生公共基础》笔试
2.面试 |
乡镇卫生院 |
专技岗位 |
检验 |
520611 |
6 |
1.面向全国
2.见公告 |
1982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 |
全日制中专及以上 |
医学检验、医学检验技术、卫生检验与检疫、卫生检验与检疫技术、工业分析与检验 |
|
1.《卫生公共基础》笔试
2.面试 |
乡镇卫生院 |
专技岗位 |
影像 |
520612 |
1 |
1.面向全国
2.见公告 |
1982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 |
全日制普通中专及以上 |
医学影像学、医学影像技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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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卫生公共基础》笔试
2.面试 |
中医医院 |
专技岗位 |
信息
管理 |
510601 |
1 |
1.面向全国
2.见公告 |
1982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 |
全日制普通大专及以上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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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综合知识》笔试
2.面试 |
乡镇卫生院 |
专技岗位 |
信息
管理 |
510602 |
3 |
1.面向全国
2.见公告 |
1982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 |
全日制普通大专及以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