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搜索关注"91考试网"公众号,领30元,获取公务员、事业编、教师等考试资料40G!
按照《瓮安县机关事务管理局2017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勤人员实施方案》的规定,曹德斌等5名考生经报名及资格审查合格、笔试、驾驶技能测试、面试、体检合格,现进入考察政审环节。现将进入体检环节考生名单及体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凡进入考察政审环节的考生请及时登录瓮安县人民政府网、瓮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阅考察政审公告及《瓮安县机关事务管理局2017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勤人员进入考察政审考生须知》,并随时保持通讯畅通,以便招聘单位联系。
对进入考察政审考生如有异议,请在考察政审期间实名向瓮安县招考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或瓮安县人社局纪检监察室反映,反映内容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特别提示:1、考察政审时间从2017年4月 28日至5月15日止。考察政审期间请进入考察政审环节考生随时保持通讯畅通。凡不能按规定或不能按时向招聘单位提供相关考察政审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下一环节资格。在考察政审期间,凡不能提供完整个人档案材料的考生,暂缓考察政审。
2、瓮安县政府网、瓮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的有关招聘信息,因考生未阅读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对发生因考生联系电话变更、关机、停机、呼叫转移或不接电话等造成招聘单位不能联系考生的情形,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电话(工作时间):
瓮安县招聘办 0854-2918260
瓮安县人社局纪检监察室 0854-2918252
原标题:关于瓮安县机关事务管理局2017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勤人员考察政审公告
点击附件下载>>>
附件1:瓮安县机关事务局2017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勤人员进入政审人员名单.xls
瓮安县机关事务管理局2017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勤人员 进入考察政审人员名单 |
2017年4月28日 |
序号 |
报考单位及职位 |
准考证号 |
备注 |
1 |
瓮安县机关事务管理局01 |
201701002 |
|
2 |
瓮安县机关事务管理局01 |
201701003 |
|
3 |
瓮安县机关事务管理局01 |
201701004 |
|
4 |
瓮安县机关事务管理局01 |
201701006 |
|
5 |
瓮安县机关事务管理局02 |
201701028 |
|
附件2:瓮安县机关事务管理局2017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勤人员进入政审考生须 知.doc
瓮安县机关事务管理局2017年面向社会
公开招聘工勤人员进入考察政审
考生须知
各位考生:
为保证瓮安县机关事务管理局2017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勤人员考察政审工作的有序进行,各位考生要充分认识考察政审工作的严肃性,积极配合招聘单位做好考察政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告知如下:
一、考生需配合政审单位按招聘方案规定提供以下材料
1、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本人及父母、兄弟姐妹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审查材料原件一份;
3、还需提供各学历层次所在学校出具的在校期间的现实表现证明原件一份(同时由学校派出所或保卫部门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4、往届毕业生除在校期间现实表现证明外(同时由学校派出所或保卫部门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还需根据离校后的经历分段提供表现情况及辖区派出所证明原件各一份;
5、县级及以上卫计部门出具的计生证明原件一份;
6、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证书网上查询电子注册备案表(政审单位查询);
以上材料原件由瓮安县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审核,复印件签署“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单位公章,同时由审核人签字。
二、纪律要求
考生提供的政审考察材料必须真实准确,考生若提供的政审材料虚假或有误的,一经查实,将取消考察政审资格。
三、其它事项
1、政审中,放弃政审的考生,本人必须写出书面申请。
2、在考察政审期间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以便有关政审事宜随时联系。
3、不按时提交考察政审必须的证件、资料及考生档案而延误安置的,责任自负。
联系电话:0854-2918260
瓮安县公开招考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4月28日
附件3:瓮安县机关事务管理局2017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勤人员考察政审事项.doc
瓮安县机关事务管理局2017年面向社会公开
招聘工勤人员考察政审事项
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瓮安县机关事务管理局2017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勤人员考察政审工作即将开展,为保证考察政审工作的有序进行,要充分认识考察政审工作的严肃性,及时成立考察政审组织,并明确专人负责此项工作,认真按照《黔南州新增工作人员招聘考试办法》的规定,对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考察政审。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察政审的程序、方式
1、县机关事务管理局成立考察政审领导小组,负责对此次考察政审工作的领导。领导小组由单位负责人、纪检人员、政工人事负责人等组成。由领导小组指定在职在编的2名及以上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在职在编中共正式党员具体负责拟聘人员的考察政审工作,考察政审组要对考察对象逐个进行考察政审,并作出考察政审结论,然后填写《黔南州事业单位聘用工作人员考察情况表》(一份),考察表由2名及以上考察人员签字确认。
2、考察政审合格的考生,由用人单位按考生的真实情况填写《黔南州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审批表》一式四份(贴照片)。审批表“拟聘用岗位”栏填写考生所报考岗位;“个人简历”栏从初中入学至今,起止时间:××年××月――××年××月, “用人单位意见”栏填写“同意聘用为××岗位工勤人员”,并盖单位公章;“主管部门意见”栏填写“同意聘用”,并加盖主管部门公章。
3、考察政审工作人员按照考生毕业证书编号,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上查询考生毕业证书真实性,打印电子注册备案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同时填写《瓮安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学历档案查询登记表》(一式两份),查询结果必须有2名及以上查询人员签名。
4、按要求填写《黔南州事业单位新增人员花名册》(必须按招聘方案公布的职位顺序填写,1份)。
招聘职位有其它要求的,政审考察时需考生提供相应证实材料。
5、《黔南州事业单位聘用工作人员考察情况表》、《黔南州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审批表》、《瓮安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学历档案查询登记表》、《黔南州事业单位新增人员花名册》均须报电子文档。
6、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必须尽快调取考生个人档案,考生个人档案尚未调取到的,一律暂不作出考察政审是否合格的结论。考察政审可采取查阅考生档案、实地走访、函件调查、与考生谈话了解等方式进行。考察要全面、客观、准确、细致。
7、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必须对照《瓮安县机关事务管理局2017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勤人员实施方案》及职位表的要求,对考生学历、年龄等资格条件进行再次审核,坚决杜绝不符合条件的考生进入拟聘环节。单位在考察政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请及时与县招聘办联系。
二、政审考察材料收集顺序
1、《黔南州事业单位聘用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四份(双面打印);
2、《黔南州事业单位聘用工作人员考察情况表》(双面打印)必须附下列材料(按序号收集):
①毕业证书复印件(原件由考察单位负责审核)及毕业证书网上查询结果(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
②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及本人、父母、兄弟姐妹户籍所在公安派出所出具的审查材料原件;
③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在校期间的现实表现证明原件(由学校派出所或保卫部门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④往届毕业生除在校期间现实表现证明外(由学校派出所或保卫部门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还需根据离校后的经历分段提供表现情况及辖区派出所证明原件;
⑤县级以上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计生证明原件;
3、瓮安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学历档案查询登记表
4、黔南州事业单位新增人员花名册。
以上材料复印件由县机关事务管理局签署“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单位公章。县机关事务管理局上报政审材料时,必须将考生个人档案材料按规定,密封后交县人社局考试指导中心,以便进一步审核。
三、时间要求
单位从2017年4月28日起至2017年5月15日对考生进行考察政审,并于5月20日前将考察政审结果及相关材料送交瓮安县考试指导中心。不按时完成考察政审而延误安置的,由用人单位负责。
四、纪律要求
对新聘人员的考察政审实行责任追究制。参与考察政审的人员必须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照相关要求对考生进行政审,如因考察政审不严格、不细致引发严重后果,或考察政审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追究政审人员及有关人员的责任。
五、其它事项
1、政审中,对放弃政审资格的考生,必须要求考生写出书面申请。
2、请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告知考生在考察政审期间务必保持通讯畅通,以便随时联系有关事宜。
3、个人考察政审材料须按第二项规定的顺序收集。
瓮安县公开招考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4月28日
瓮安县公开招考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4月28日
Injustice anywhere is a threat to justice everywhere. 无论何处的不公正,对于任何地方的公正都是一种威胁.
Facts are stubborn things. 事实都是顽强的. /事实是掩盖不住的.